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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天生盗贼
靠,又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没错,在帮步兵檫衣服的那时,他“顺手”拿掉了点东西。
古遥心里暗骂的同时,脸上却干笑着:“老板,这不算偷,反正一踏上战场之后,那些钱他们可能已经用不着了,就当赞助下我这个可怜的穷小子嘛。”
“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再偷钱!在罗奥帝国期间,要是别人知道这件事的话,你这个可恶的小盗贼会被活活烧死,你死了不要紧,还会影响客栈生意……”
“不会被发觉的啦……”古遥笑嘻嘻的打断他:“你知道我下手时一向慎重,那些喝得头脑发胀,连用哪条腿走路估计都不会记得的粗心步兵,在醒来之后根本不会察觉兜里少了几块钱币,他们只会以为是在喝酒或在天香楼时用掉的。况且,他们明天就要踏上战场,能不能回来还是个问题。”
“哼哼,你最好小心点!”费坦冷冷的道,但却没有再责备古遥,而是眯着眼:“老规矩!”
“知道了,知道了!五五分账嘛!”古遥嘟嚷着打开双掌,里面是六枚银币。
“嗯,六枚银币,五五分……”古遥将三枚银币放到费坦手中,肉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抽搐起来:“哎啊啊,老板,太不公平了,我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到手,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取走了一半。”
费坦的手没有收回来,还是定在半空之中。
古遥不满的道:“老板,难道你还想四六分不成?那可不成啊,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
费坦沉着脸:“你自己知道。”
古遥愕然:“知道什么?”
费坦闷哼声中举起烟杆:“看来是要我老朋友告诉你才行了。”
“别!别!”古遥捂着头,讪讪地从怀中再掏出一枚金币,方才的动作已经很快了,是新学会的,不知费坦怎么会看到。
这个老家伙的眼睛可真毒!
方才的表演是白费了,枉费老子还那么投入,哎!
“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古遥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坦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入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先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古遥:“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古遥干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犹如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通奸贪污等私人隐私,大到政治阴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色,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日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罗奥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干,偏要做盗贼!”
费坦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古遥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古遥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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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天生盗贼
靠,又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没错,在帮步兵檫衣服的那时,他“顺手”拿掉了点东西。
古遥心里暗骂的同时,脸上却干笑着:“老板,这不算偷,反正一踏上战场之后,那些钱他们可能已经用不着了,就当赞助下我这个可怜的穷小子嘛。”
“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再偷钱!在罗奥帝国期间,要是别人知道这件事的话,你这个可恶的小盗贼会被活活烧死,你死了不要紧,还会影响客栈生意……”
“不会被发觉的啦……”古遥笑嘻嘻的打断他:“你知道我下手时一向慎重,那些喝得头脑发胀,连用哪条腿走路估计都不会记得的粗心步兵,在醒来之后根本不会察觉兜里少了几块钱币,他们只会以为是在喝酒或在天香楼时用掉的。况且,他们明天就要踏上战场,能不能回来还是个问题。”
“哼哼,你最好小心点!”费坦冷冷的道,但却没有再责备古遥,而是眯着眼:“老规矩!”
“知道了,知道了!五五分账嘛!”古遥嘟嚷着打开双掌,里面是六枚银币。
“嗯,六枚银币,五五分……”古遥将三枚银币放到费坦手中,肉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抽搐起来:“哎啊啊,老板,太不公平了,我千辛万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到手,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取走了一半。”
费坦的手没有收回来,还是定在半空之中。
古遥不满的道:“老板,难道你还想四六分不成?那可不成啊,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
费坦沉着脸:“你自己知道。”
古遥愕然:“知道什么?”
费坦闷哼声中举起烟杆:“看来是要我老朋友告诉你才行了。”
“别!别!”古遥捂着头,讪讪地从怀中再掏出一枚金币,方才的动作已经很快了,是新学会的,不知费坦怎么会看到。
这个老家伙的眼睛可真毒!
方才的表演是白费了,枉费老子还那么投入,哎!
“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古遥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坦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入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先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古遥:“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古遥干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犹如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通奸贪污等私人隐私,大到政治阴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色,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日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罗奥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干,偏要做盗贼!”
费坦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古遥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古遥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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