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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真是太可恶了!一群老东西!老不死!老家伙!上回收拾他们,还没收拾的够!”
虽然在朝上时,嬴政还能淡定的说“改日再议”,但一回到家里,立刻跟个小孩子一样,在家里大发脾气,摔杯子踢椅子不知凡几。
幸好聪明而又有智慧的女主人,提前一步将易碎和珍贵的东西都藏了起来,只留下几个破铜烂铁给嬴政。
发泄过来的嬴政,看着满室零乱,随手拿起一个尚且完好粗碗砸在地上,气愤的指着正拿着一支毛笔,写写画画的白仲说道:“你不疼我了!砸这种破东西!一点都不符合我的身份!”
白仲俏皮的冲着做了一个鬼脸,笑着说道:“你又不是我生的,我干嘛要疼你?”
“哼!长得好看了不起?就知道恃靓行凶!仗着长得好看,就让我舍不得揍你!”嬴政生气的说道。
这个可恶的女人,看见自己男人这么生气,都不知道来安慰自己。
要是换成后宫里那些女人,不说宽衣解带、自荐枕席吧,至少也该来端茶倒水,捶腿敲背吧?
“上次成峤的事,你才收拾过一回宗室,你确定宗室那些人,这回胆子……嗯……有这么大?我看没有这么简单的,你的手段这么狠……我是说果断……”
“直接说心狠手辣就好了,不用那么美化。”嬴政白了白仲一眼,然后又不好意思的将头转向一边。
自从真实身份曝光之后,白仲在宜春宫之时从来都做女儿身打扮的。
大约是每个女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少女梦,又或者是这些年对秦人男子服饰失望透了顶——各种颜色的黑色,白仲自从发现能穿女装之后,就开始不分朝代、不分国籍、不分次元的乱穿衣服,反正衣服这玩意从系统那兑换是极为便宜的。
今天,白仲只穿着一袭纯黑的丝质长袍,高耸的胸前戴着一枚水晶胸针,纤腰上束着一条金色的丝带,丝带上挂着一块白玉雕成的腰佩。
整套衣服并没有多余的装饰,却因为她的姿容而显得华贵无比,看上去有一种优雅得体的气质。
但是……
“阿仲,你冷不冷啊?要不要再穿点衣服……”嬴政涨红着脸,低下头,怪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大春天的,就一层纱……还这么透这么薄……”
白仲低下头,看了看自己。
其实也还好啦,天气有点热,毕竟夏天快到了,而因为两个孩子,屋里又不能用冷,因此不怎么耐热的她,今天穿的是一件后世的无袖小短裙,而且还是非常少女的那种雪纺纱,露出胳膊和小腿的那种。
“我以前穿得好像比现在更少过吧……”白仲认真想了想,那个时候她可是经常穿个小背心小短裤,就在咸阳宫里满地撒欢来着,“而且你还跟我一起玩来着……”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是女的……”嬴政生气的说道。
黑历史就不要再提了,想到自己的媳妇被那么多人看了胳膊和大腿,寡人的心肝啊……
一见嬴政的表情,白仲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遂咬着牙说道:“要不,你也多去看点姑娘的大腿和胳膊?”
“你同意?”嬴政有些喜出望外的问道。
“去吧去吧!”白仲点点头,很大方的挥手说道。
“不是吧?你真同意?”嬴政改喜为惊,伸出手想要摸白仲的额头。
这已经不是一孕三年傻,而是发高烧烧傻烧蠢了吧?果然,衣服不能穿少了,平常多(爱)精(吃)明(醋)的姑娘啊,衣服一穿少就冻成傻子了。
嬴政将白仲拉过来,并且热情的贡献出属于秦小贝的专属座位让白仲抱,并且自动充当起人肉火炉的作用,张开双臂将抱在怀里。
“我怎么不同意啊?”白仲坐在嬴政怀里,以手指绕着自己落下来的一缕发丝,一脸俏皮可爱的说道:“不怕货比货,就怕不识货!没有对比,哪来的人生赢家?我的身子那么美,有哪个女人能比得上?”
白仲说着,还特别不要脸的伸出手抱住嬴政的脖子,两只光溜溜的脚则在嬴政身上蹭来蹭去。
嬴政思来想去,发现自己见过的那些女人,不是皮肤不够白嫩,就是手脚不够纤细,就算是有“七国第一美女”之称芈妍也一样,太过于弱质风流,不够阳光健康。
其实吧,不是白仲真得这么完美无缺,只是一来古代女人的护肤品不如现代女人的精致;二来人的审美不是轻易能改变的,所以不管男人女人,前任现任下任... -->>
“可恶!真是太可恶了!一群老东西!老不死!老家伙!上回收拾他们,还没收拾的够!”
虽然在朝上时,嬴政还能淡定的说“改日再议”,但一回到家里,立刻跟个小孩子一样,在家里大发脾气,摔杯子踢椅子不知凡几。
幸好聪明而又有智慧的女主人,提前一步将易碎和珍贵的东西都藏了起来,只留下几个破铜烂铁给嬴政。
发泄过来的嬴政,看着满室零乱,随手拿起一个尚且完好粗碗砸在地上,气愤的指着正拿着一支毛笔,写写画画的白仲说道:“你不疼我了!砸这种破东西!一点都不符合我的身份!”
白仲俏皮的冲着做了一个鬼脸,笑着说道:“你又不是我生的,我干嘛要疼你?”
“哼!长得好看了不起?就知道恃靓行凶!仗着长得好看,就让我舍不得揍你!”嬴政生气的说道。
这个可恶的女人,看见自己男人这么生气,都不知道来安慰自己。
要是换成后宫里那些女人,不说宽衣解带、自荐枕席吧,至少也该来端茶倒水,捶腿敲背吧?
“上次成峤的事,你才收拾过一回宗室,你确定宗室那些人,这回胆子……嗯……有这么大?我看没有这么简单的,你的手段这么狠……我是说果断……”
“直接说心狠手辣就好了,不用那么美化。”嬴政白了白仲一眼,然后又不好意思的将头转向一边。
自从真实身份曝光之后,白仲在宜春宫之时从来都做女儿身打扮的。
大约是每个女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少女梦,又或者是这些年对秦人男子服饰失望透了顶——各种颜色的黑色,白仲自从发现能穿女装之后,就开始不分朝代、不分国籍、不分次元的乱穿衣服,反正衣服这玩意从系统那兑换是极为便宜的。
今天,白仲只穿着一袭纯黑的丝质长袍,高耸的胸前戴着一枚水晶胸针,纤腰上束着一条金色的丝带,丝带上挂着一块白玉雕成的腰佩。
整套衣服并没有多余的装饰,却因为她的姿容而显得华贵无比,看上去有一种优雅得体的气质。
但是……
“阿仲,你冷不冷啊?要不要再穿点衣服……”嬴政涨红着脸,低下头,怪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大春天的,就一层纱……还这么透这么薄……”
白仲低下头,看了看自己。
其实也还好啦,天气有点热,毕竟夏天快到了,而因为两个孩子,屋里又不能用冷,因此不怎么耐热的她,今天穿的是一件后世的无袖小短裙,而且还是非常少女的那种雪纺纱,露出胳膊和小腿的那种。
“我以前穿得好像比现在更少过吧……”白仲认真想了想,那个时候她可是经常穿个小背心小短裤,就在咸阳宫里满地撒欢来着,“而且你还跟我一起玩来着……”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是女的……”嬴政生气的说道。
黑历史就不要再提了,想到自己的媳妇被那么多人看了胳膊和大腿,寡人的心肝啊……
一见嬴政的表情,白仲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遂咬着牙说道:“要不,你也多去看点姑娘的大腿和胳膊?”
“你同意?”嬴政有些喜出望外的问道。
“去吧去吧!”白仲点点头,很大方的挥手说道。
“不是吧?你真同意?”嬴政改喜为惊,伸出手想要摸白仲的额头。
这已经不是一孕三年傻,而是发高烧烧傻烧蠢了吧?果然,衣服不能穿少了,平常多(爱)精(吃)明(醋)的姑娘啊,衣服一穿少就冻成傻子了。
嬴政将白仲拉过来,并且热情的贡献出属于秦小贝的专属座位让白仲抱,并且自动充当起人肉火炉的作用,张开双臂将抱在怀里。
“我怎么不同意啊?”白仲坐在嬴政怀里,以手指绕着自己落下来的一缕发丝,一脸俏皮可爱的说道:“不怕货比货,就怕不识货!没有对比,哪来的人生赢家?我的身子那么美,有哪个女人能比得上?”
白仲说着,还特别不要脸的伸出手抱住嬴政的脖子,两只光溜溜的脚则在嬴政身上蹭来蹭去。
嬴政思来想去,发现自己见过的那些女人,不是皮肤不够白嫩,就是手脚不够纤细,就算是有“七国第一美女”之称芈妍也一样,太过于弱质风流,不够阳光健康。
其实吧,不是白仲真得这么完美无缺,只是一来古代女人的护肤品不如现代女人的精致;二来人的审美不是轻易能改变的,所以不管男人女人,前任现任下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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