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冒牌大剑圣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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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而出,如一匹血红的幕布卷
,只一招,十多名盗贼全都倒下,断为两截!不,还个,脸如土色的素斯勒!从陌生人身上泛起红光之时,他的脸色就变了,没有半点血色!一招过后,所有人全都色变,包括托尔在内。
“你你你是厉厉斯格!”素勒斯长剑撑地,嘶声大叫。好象如果没有这长剑支撑,他就无法站稳。这血红的斗气就是厉斯格的独门斗气,而他长剑一卷,剑芒宽大如幕布,席卷五丈空间,这样的功力,已是大剑圣的境界,除了厉斯格再无别人!
陌生人大笑:“好眼光!有奖!”唰地一声,一剑挟着红光从空而落,素斯勒长剑急举,但这红光一过,长剑的阻挡不起半点作用,无遮无掩地一划到底,红光熄灭,素斯勒分成两半。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臭的气息,陌生人静静地站立,神态颇有几分寂寞,这也许是高手的寂寞!唰地一声,丛林中跪了满地,托尔结结巴巴地叫道:“多谢大剑圣相救之恩!”虽然结结巴巴,但激动与赤诚溢于言表,他做梦都没想到能与这个超级高手面对面,作为剑师,最大的愿望就是见到天下第一剑(成为天下第一剑的愿望太离谱,一般人不会有这个梦想),但眼前这个人就是当前的天下剑术最高、斗气最强的人之一,剑神死后,他与另两名大剑圣就是天下第一剑地候选人。
但没有人应。托尔悄悄抬头,丛林中已经恢复了平静,没有蒙面人,没有大剑圣,他不知何时已经去了。
身边有声音传来:“团长,他真的是大剑圣厉斯格吗?”
托尔点头:“自然是他!真没想到我们能有这样的机缘,更没想到能蒙他相救!”
“是啊,如果不是他。今天我们肯定全都得死在这片丛林之中!”
“好厉害的人,好神奇的剑术和斗气!”一个年轻人充满神往:“剑术练到极致,原来可以如此厉害!”
“那是!”开始说话的老者说:“剑神死后,他本就是最厉害的人!依我看,他比烈英和塔野还要厉害!”对救他们性命之人,他们自然更有好感。
托尔说:“明天。我们得去一趟夕方城!”
“团长!”老者说:“你是要上门拜谢,对吗?”
托尔点头:“我们天使团向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大剑圣对我们如此大恩,又焉能不报?纲尔斯,你把我们这次的收获清理一下,明天送给大剑圣家一半”
周宇骑着一匹大马,一路南来,他觉得很有意思,这个世界南北与他原来那个世界差不多,北方类似于中国地西部。以草原为主,但南方与中国的江南差不多。是一片水乡,没有摇船在水面轻悠的轻闲。但一样有楼台、也一样有小桥流水人家的诗意,前面是一个庞大的集镇,围绕在小山之侧。
路边是一家酒楼,周宇漫步而入,叫了一壶好酒,点了一盘小菜,坐下慢慢品,隔壁桌子上一个人声音好大:“你们知道吗?大剑圣厉斯格重出江湖!他十年都没出来。但现在他出来了!”
周宇侧目而视,这是一个中年汉子。满脸紫色的胡须,腰悬长剑,显然也是一名剑师。他对面是一个四十左右地中年人,右边还有两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都是剑师装束。
对面的中年人道:“这谁不知道?现在整个南方全都知道这件事!三天前,他除了阴风盗贼团,两天前除了死城盗贼团,所有人全都一个不留,昨天,在寸雨岩一剑杀了剑圣洛扬新,这一剑之威,将寸雨岩都划开了一道三尺深的缺口,两边的大树树叶也在这一剑中全部震落!真是厉害,大剑圣果然是大剑圣!”
众人目光中闪烁着光芒,全都沉浸在这一剑之威中,好久,一个年轻人说:“厉斯格本就是学剑之人的传奇,他剑术之精,尚在另两名大剑圣之上,斗气之奇特更是让人感慨,但他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胡子笑道:“这还不明白?剑神死后,他们三个顶级高手已经开始了明争暗斗,厉斯格重出江湖,乃是扬名之举,只要他一出江湖,立刻又会名满天下,天下人都会认可他的剑术至尊位置!”
“未必!”老者说:“起码有两个人不会认可!”
大胡子点头:“是的,你说的是烈英和塔野!他们当然不会认可,但我怀疑厉斯格此去南方就是为了挑战烈英!”
年轻人兴奋地说:“这么说,他们会来个百年来都未曾有过的顶级对决?”年轻人爱看热闹,虽然这个热闹他未必能看到,但一样兴奋。
老者说:“恐怕真地是这样!两大顶级高手对决,江湖中只怕会风起云涌,从此不会宁静我们自己也得留心了。”
另一个年轻人微笑:“说到顶级对决,他们还不够资格!”
开始的年轻人一愣,立刻激动地接口:“对!顶级对决应该是周宇与剑神地一战!这才是百年来从来没有过的对决,可惜没有人看到他们对决地情况周宇,周宇,听说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练的”又是一个崇拜者!
周宇起身离开,他已知道一件事,自己刻意导演的这一场戏已经生效了,要不了几天,厉斯格到了南方的消息就会传入烈英耳中,如果他是骷髅岛之约的策划,他坐不住,如果他不是,他一样坐不住,真正的策划者当然也能听到这个消息,当然更坐不住,鱼儿已经上钩了,他们得加紧布置,周宇就是要将他们全引出来,来个一网打尽!
泄而出,如一匹血红的幕布卷
,只一招,十多名盗贼全都倒下,断为两截!不,还个,脸如土色的素斯勒!从陌生人身上泛起红光之时,他的脸色就变了,没有半点血色!一招过后,所有人全都色变,包括托尔在内。
“你你你是厉厉斯格!”素勒斯长剑撑地,嘶声大叫。好象如果没有这长剑支撑,他就无法站稳。这血红的斗气就是厉斯格的独门斗气,而他长剑一卷,剑芒宽大如幕布,席卷五丈空间,这样的功力,已是大剑圣的境界,除了厉斯格再无别人!
陌生人大笑:“好眼光!有奖!”唰地一声,一剑挟着红光从空而落,素斯勒长剑急举,但这红光一过,长剑的阻挡不起半点作用,无遮无掩地一划到底,红光熄灭,素斯勒分成两半。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臭的气息,陌生人静静地站立,神态颇有几分寂寞,这也许是高手的寂寞!唰地一声,丛林中跪了满地,托尔结结巴巴地叫道:“多谢大剑圣相救之恩!”虽然结结巴巴,但激动与赤诚溢于言表,他做梦都没想到能与这个超级高手面对面,作为剑师,最大的愿望就是见到天下第一剑(成为天下第一剑的愿望太离谱,一般人不会有这个梦想),但眼前这个人就是当前的天下剑术最高、斗气最强的人之一,剑神死后,他与另两名大剑圣就是天下第一剑地候选人。
但没有人应。托尔悄悄抬头,丛林中已经恢复了平静,没有蒙面人,没有大剑圣,他不知何时已经去了。
身边有声音传来:“团长,他真的是大剑圣厉斯格吗?”
托尔点头:“自然是他!真没想到我们能有这样的机缘,更没想到能蒙他相救!”
“是啊,如果不是他。今天我们肯定全都得死在这片丛林之中!”
“好厉害的人,好神奇的剑术和斗气!”一个年轻人充满神往:“剑术练到极致,原来可以如此厉害!”
“那是!”开始说话的老者说:“剑神死后,他本就是最厉害的人!依我看,他比烈英和塔野还要厉害!”对救他们性命之人,他们自然更有好感。
托尔说:“明天。我们得去一趟夕方城!”
“团长!”老者说:“你是要上门拜谢,对吗?”
托尔点头:“我们天使团向来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大剑圣对我们如此大恩,又焉能不报?纲尔斯,你把我们这次的收获清理一下,明天送给大剑圣家一半”
周宇骑着一匹大马,一路南来,他觉得很有意思,这个世界南北与他原来那个世界差不多,北方类似于中国地西部。以草原为主,但南方与中国的江南差不多。是一片水乡,没有摇船在水面轻悠的轻闲。但一样有楼台、也一样有小桥流水人家的诗意,前面是一个庞大的集镇,围绕在小山之侧。
路边是一家酒楼,周宇漫步而入,叫了一壶好酒,点了一盘小菜,坐下慢慢品,隔壁桌子上一个人声音好大:“你们知道吗?大剑圣厉斯格重出江湖!他十年都没出来。但现在他出来了!”
周宇侧目而视,这是一个中年汉子。满脸紫色的胡须,腰悬长剑,显然也是一名剑师。他对面是一个四十左右地中年人,右边还有两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都是剑师装束。
对面的中年人道:“这谁不知道?现在整个南方全都知道这件事!三天前,他除了阴风盗贼团,两天前除了死城盗贼团,所有人全都一个不留,昨天,在寸雨岩一剑杀了剑圣洛扬新,这一剑之威,将寸雨岩都划开了一道三尺深的缺口,两边的大树树叶也在这一剑中全部震落!真是厉害,大剑圣果然是大剑圣!”
众人目光中闪烁着光芒,全都沉浸在这一剑之威中,好久,一个年轻人说:“厉斯格本就是学剑之人的传奇,他剑术之精,尚在另两名大剑圣之上,斗气之奇特更是让人感慨,但他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胡子笑道:“这还不明白?剑神死后,他们三个顶级高手已经开始了明争暗斗,厉斯格重出江湖,乃是扬名之举,只要他一出江湖,立刻又会名满天下,天下人都会认可他的剑术至尊位置!”
“未必!”老者说:“起码有两个人不会认可!”
大胡子点头:“是的,你说的是烈英和塔野!他们当然不会认可,但我怀疑厉斯格此去南方就是为了挑战烈英!”
年轻人兴奋地说:“这么说,他们会来个百年来都未曾有过的顶级对决?”年轻人爱看热闹,虽然这个热闹他未必能看到,但一样兴奋。
老者说:“恐怕真地是这样!两大顶级高手对决,江湖中只怕会风起云涌,从此不会宁静我们自己也得留心了。”
另一个年轻人微笑:“说到顶级对决,他们还不够资格!”
开始的年轻人一愣,立刻激动地接口:“对!顶级对决应该是周宇与剑神地一战!这才是百年来从来没有过的对决,可惜没有人看到他们对决地情况周宇,周宇,听说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练的”又是一个崇拜者!
周宇起身离开,他已知道一件事,自己刻意导演的这一场戏已经生效了,要不了几天,厉斯格到了南方的消息就会传入烈英耳中,如果他是骷髅岛之约的策划,他坐不住,如果他不是,他一样坐不住,真正的策划者当然也能听到这个消息,当然更坐不住,鱼儿已经上钩了,他们得加紧布置,周宇就是要将他们全引出来,来个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