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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他们仍在继续寻找美食大业的路途上。
不得不说,连日来它对这样的生活状态乐此不疲,每天都有好吃的,这不就是它毕生所追求的目标么?真没想到带给它如此充实的“人生”体验的竟然会是它原本认定的“食物”,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最近它开始称呼他为“公子”了——当然,这也是它到处听来的,它还没有那么好的本事能够想一个适合他的名字,但它仍然必须将他跟其他食物区分开来,这件事尤为重要!因为他们之间有太大的不同,首先食物不应该跟它讲话,其次食物也不可能对它的爱好了若指掌,最后食物更不愿意带着它到处寻找美食,现在在它眼中,他早已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它最最贴心的好伙伴!
此刻,它和公子又来到一家酒楼门口。
它跟着他开始学会打量一家酒楼的招牌、装饰、里面客人的多寡和他们吃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来判断眼前的究竟是不是值得他们一去的品尝之所,尤其这还需要敏锐的嗅觉,来分辨酒楼里传出来的各种不同的味道,之前它对此并没有多大的研究和体会,现在它已经越来越拿手了,只要稍微闻一闻,就能辨别出哪道菜是脍的,哪道菜是煎的,又是用了几分火候,或者哪些调料等等,当然,这都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学会的,“吃”这件事原来有那么多学问,是它近来才了解到的事,它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吃了。
不过,天底下就是有一些专门煞风景的人会冷不丁冒出来破坏别人的好事。
这句话原话是它家公子说的。
就在他们已经选定眼前的酒楼正准备进入的时候,忽地,大马路上慢慢走来了一顶颇为惹眼的车轿。
公子第一时间留意到了,但他仅是回过头看了那车轿一眼,便负手迈入酒楼,只不过他的那一眼它再熟悉不过,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会愚弄别人,那分明是一派看好戏的模样,它瞬间明了了,淘皮捣蛋伪装搞怪谁不会,这可是它除了吃之外第二拿手的事。
哦,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对比它更会搞怪的公子没起什么作用。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日它被公子牵着正在大街上走,迎面而来的就是那顶极惹眼的车轿,那车轿之所以惹眼,是因为它浑身上下被涂得金光灿灿,任谁见一眼就不会忘记掉,此时就见车轿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随后,便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如车轿一样看上去金光灿灿人。
不过在它眼里,那就是一大块的肥肉,也许咬一口就会流油,但直接吃又会嫌太油腻,若是稍稍炸一炸,炸掉一些油之后再蘸着调味料吃,味道就比较好了。
正这么想着,那块把自己包装得黄灿灿的肥肉开口了。
“这位公子,这口鼎,你能否卖给本少爷我,价钱随你出。”
听起来口气很大,公子后来告诉它说,那叫“财大气粗”。
公子变脸变得很快,他哪是会顺着别人心意的人,但他偏偏一本正经,装出一副很想卖掉它赚一笔横财的样子问,“价钱随我出?”
“当然,只要你开口,本少爷立刻现付。”
“当真?”
见他仍是一脸怀疑,那块肥肉显然有些不耐烦起来,他点点头道,“我爹富大贵在洛邑城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城中人谁不知道他是首富,什么价格富小爷我都出得起!”
“原来是富少爷,失敬失敬。”
“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了我是谁,那就赶快开个价吧。”富少爷道。
公子却摇摇头道,“要我开价,我怕你出不起。”
“哦,多少?说来听听。”富少爷好整以暇地问道。
“你可知,世上有一物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公子上上下下打量着富少爷道。
富少爷对此嗤之以鼻,道,“本少爷可不信。”
公子露出微笑,显得诚恳极了,他淡淡开口道,“富少爷的性命,你看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吗?”
一句话将富少爷堵住了,他随即恼羞成怒地道,“休要开本少爷的玩笑!”
“诶,我那么认真,哪里像是在开玩笑呢?”公子严肃万分地道。
富少爷不算迟钝,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笨,他只是并没有想到会有人对他提出的如此优厚的条件视若无睹,更不料还因此被戏耍了一番,他的面子一时下不去,却又不想被一旁的路人看好戏,于是只好压下心头已熊熊燃烧起来的怒火,再问,“你当真不肯卖这口鼎?”
“不卖。”
“好,我们走着瞧!”富少爷恨恨地剐了他一眼,随即对手下众人道,“走!我们打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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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爷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样的气,况且,他想得到的东西,岂有得不到之理?
坐回车轿中,他越想越气,一回到府里,他就立刻派出几个得力的手下去跟踪那名少年公子和大鼎,准备伺机动手夺鼎。
“哼,竟敢拿本少爷开玩笑,本少爷要你吃不了兜着走!”富少爷咬牙切齿地道。
夜半时分,富少爷仍在书房里等那几个人回来复命,可一直等到他不小心睡着再醒来时,依然无人回来,此时天色早已大亮,富少爷满心疑惑,决定再派一拨人前去。
结果一连几个晚上,他所派出去的人都没能再回来,这下富少爷有些心慌,因为没人前来,他就无从得知究竟出了什么事,而那些人就这样被他弄丢了,等他老爹回来,他连该如何交代都不知道。
于是这日,他只好亲自带人前去,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而那少年公子和大鼎近日来一直在洛邑城的集市之中晃荡,尤其是那口被他相中的大鼎,目标如此明显,他根本不用怎么费劲找就看到了。
“少爷,要怎么做?”他的随从之一来到车轿边等待他的指示。
“那口鼎应该会被安置在院子里,我们兵分两路,一明一暗,你跟着少年公子上楼,留意他的动静,我留在院子里引蛇出洞,一有情况就立刻跟我回报。”富少爷坐在车轿中道。
“是,少爷。”
“因为还不知他们最终会在何处落脚,因此我们可能要一直跟随他们到晚上,你要小心别被他发现了。”
“知道了。”
富少爷吩咐完便来到院子里,他拨开轿帘面对眼前那口大鼎,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口鼎的时候也是在一家酒楼里,那日他一见就移不开视线,因为在他家宅院之中如此多的宝贝里,都没有一件能够与之媲美和匹敌的,这口鼎有着独一无二的造型,线条的轮廓是如此完美,它的四足完完全全是鼎中难得的珍品,还有这鼎身上的兽面纹,不仅逼真而且生动异常,这样的雕刻手法神乎其神,他根本从未在其他的鼎上见到过。
这样的鼎万中挑一,是珍品中的珍品,因此他非得到不可,否则又如何能体现他全城首富儿子的身份?
况且他还从洛邑城中最先发现那口鼎的骨董商口中得知,这鼎早在商以前就存在了。
这简直是鼎中极品!他好想要!
不过他并未料到事情会变得如此复杂,原本只是打算花一点零用钱将它买下来的,如今因为这鼎的缘故有近十名手下失踪,他可得先把他们找回来才行。
他在院子里待着,他原本的目的就是想引起那少年公子的注意,如果失踪的十名手下跟他有关,那么他们就可以来谈谈这口鼎到底值多少钱了,说人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不就是那少年公子自己吗?
但若少年公子不肯承认,这便是他安排暗线跟着他的用意,要处理那么多人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线索,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办得到的,因此只要有一丁点蛛丝马迹,他应该就能查到他手下的下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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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他们仍在继续寻找美食大业的路途上。
不得不说,连日来它对这样的生活状态乐此不疲,每天都有好吃的,这不就是它毕生所追求的目标么?真没想到带给它如此充实的“人生”体验的竟然会是它原本认定的“食物”,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最近它开始称呼他为“公子”了——当然,这也是它到处听来的,它还没有那么好的本事能够想一个适合他的名字,但它仍然必须将他跟其他食物区分开来,这件事尤为重要!因为他们之间有太大的不同,首先食物不应该跟它讲话,其次食物也不可能对它的爱好了若指掌,最后食物更不愿意带着它到处寻找美食,现在在它眼中,他早已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它最最贴心的好伙伴!
此刻,它和公子又来到一家酒楼门口。
它跟着他开始学会打量一家酒楼的招牌、装饰、里面客人的多寡和他们吃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来判断眼前的究竟是不是值得他们一去的品尝之所,尤其这还需要敏锐的嗅觉,来分辨酒楼里传出来的各种不同的味道,之前它对此并没有多大的研究和体会,现在它已经越来越拿手了,只要稍微闻一闻,就能辨别出哪道菜是脍的,哪道菜是煎的,又是用了几分火候,或者哪些调料等等,当然,这都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学会的,“吃”这件事原来有那么多学问,是它近来才了解到的事,它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白吃了。
不过,天底下就是有一些专门煞风景的人会冷不丁冒出来破坏别人的好事。
这句话原话是它家公子说的。
就在他们已经选定眼前的酒楼正准备进入的时候,忽地,大马路上慢慢走来了一顶颇为惹眼的车轿。
公子第一时间留意到了,但他仅是回过头看了那车轿一眼,便负手迈入酒楼,只不过他的那一眼它再熟悉不过,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会愚弄别人,那分明是一派看好戏的模样,它瞬间明了了,淘皮捣蛋伪装搞怪谁不会,这可是它除了吃之外第二拿手的事。
哦,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对比它更会搞怪的公子没起什么作用。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日它被公子牵着正在大街上走,迎面而来的就是那顶极惹眼的车轿,那车轿之所以惹眼,是因为它浑身上下被涂得金光灿灿,任谁见一眼就不会忘记掉,此时就见车轿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随后,便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如车轿一样看上去金光灿灿人。
不过在它眼里,那就是一大块的肥肉,也许咬一口就会流油,但直接吃又会嫌太油腻,若是稍稍炸一炸,炸掉一些油之后再蘸着调味料吃,味道就比较好了。
正这么想着,那块把自己包装得黄灿灿的肥肉开口了。
“这位公子,这口鼎,你能否卖给本少爷我,价钱随你出。”
听起来口气很大,公子后来告诉它说,那叫“财大气粗”。
公子变脸变得很快,他哪是会顺着别人心意的人,但他偏偏一本正经,装出一副很想卖掉它赚一笔横财的样子问,“价钱随我出?”
“当然,只要你开口,本少爷立刻现付。”
“当真?”
见他仍是一脸怀疑,那块肥肉显然有些不耐烦起来,他点点头道,“我爹富大贵在洛邑城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城中人谁不知道他是首富,什么价格富小爷我都出得起!”
“原来是富少爷,失敬失敬。”
“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了我是谁,那就赶快开个价吧。”富少爷道。
公子却摇摇头道,“要我开价,我怕你出不起。”
“哦,多少?说来听听。”富少爷好整以暇地问道。
“你可知,世上有一物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公子上上下下打量着富少爷道。
富少爷对此嗤之以鼻,道,“本少爷可不信。”
公子露出微笑,显得诚恳极了,他淡淡开口道,“富少爷的性命,你看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吗?”
一句话将富少爷堵住了,他随即恼羞成怒地道,“休要开本少爷的玩笑!”
“诶,我那么认真,哪里像是在开玩笑呢?”公子严肃万分地道。
富少爷不算迟钝,事实上,他根本就不笨,他只是并没有想到会有人对他提出的如此优厚的条件视若无睹,更不料还因此被戏耍了一番,他的面子一时下不去,却又不想被一旁的路人看好戏,于是只好压下心头已熊熊燃烧起来的怒火,再问,“你当真不肯卖这口鼎?”
“不卖。”
“好,我们走着瞧!”富少爷恨恨地剐了他一眼,随即对手下众人道,“走!我们打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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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爷从小到大还没受过这样的气,况且,他想得到的东西,岂有得不到之理?
坐回车轿中,他越想越气,一回到府里,他就立刻派出几个得力的手下去跟踪那名少年公子和大鼎,准备伺机动手夺鼎。
“哼,竟敢拿本少爷开玩笑,本少爷要你吃不了兜着走!”富少爷咬牙切齿地道。
夜半时分,富少爷仍在书房里等那几个人回来复命,可一直等到他不小心睡着再醒来时,依然无人回来,此时天色早已大亮,富少爷满心疑惑,决定再派一拨人前去。
结果一连几个晚上,他所派出去的人都没能再回来,这下富少爷有些心慌,因为没人前来,他就无从得知究竟出了什么事,而那些人就这样被他弄丢了,等他老爹回来,他连该如何交代都不知道。
于是这日,他只好亲自带人前去,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而那少年公子和大鼎近日来一直在洛邑城的集市之中晃荡,尤其是那口被他相中的大鼎,目标如此明显,他根本不用怎么费劲找就看到了。
“少爷,要怎么做?”他的随从之一来到车轿边等待他的指示。
“那口鼎应该会被安置在院子里,我们兵分两路,一明一暗,你跟着少年公子上楼,留意他的动静,我留在院子里引蛇出洞,一有情况就立刻跟我回报。”富少爷坐在车轿中道。
“是,少爷。”
“因为还不知他们最终会在何处落脚,因此我们可能要一直跟随他们到晚上,你要小心别被他发现了。”
“知道了。”
富少爷吩咐完便来到院子里,他拨开轿帘面对眼前那口大鼎,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口鼎的时候也是在一家酒楼里,那日他一见就移不开视线,因为在他家宅院之中如此多的宝贝里,都没有一件能够与之媲美和匹敌的,这口鼎有着独一无二的造型,线条的轮廓是如此完美,它的四足完完全全是鼎中难得的珍品,还有这鼎身上的兽面纹,不仅逼真而且生动异常,这样的雕刻手法神乎其神,他根本从未在其他的鼎上见到过。
这样的鼎万中挑一,是珍品中的珍品,因此他非得到不可,否则又如何能体现他全城首富儿子的身份?
况且他还从洛邑城中最先发现那口鼎的骨董商口中得知,这鼎早在商以前就存在了。
这简直是鼎中极品!他好想要!
不过他并未料到事情会变得如此复杂,原本只是打算花一点零用钱将它买下来的,如今因为这鼎的缘故有近十名手下失踪,他可得先把他们找回来才行。
他在院子里待着,他原本的目的就是想引起那少年公子的注意,如果失踪的十名手下跟他有关,那么他们就可以来谈谈这口鼎到底值多少钱了,说人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不就是那少年公子自己吗?
但若少年公子不肯承认,这便是他安排暗线跟着他的用意,要处理那么多人不可能不留下一点线索,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够办得到的,因此只要有一丁点蛛丝马迹,他应该就能查到他手下的下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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