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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米国的万人军团可不是蛮族军团可以比拟的,拓米国拥有数千年的历史,他们的武道同样十分可怕,而且军团的整体战斗力,和兵种之间的配合都十分默契也十分强大。
虽然只是一个万人军团,却要抵得上蛮族数万精锐勇士,这就是拓米帝国的可怕之处。
灭杀了布达尔之后,何小羽已经统一了大木部族,将那些勇士和族人全部编入到了黑木部族,黑木部族一下壮大到了数万人的规模,当中的勇士达到一万多人。
即便如此,光凭这一万多人要对抗拓米万人大军,恐怕还是会十分困难。
至于蛮族其他部族的队伍,虽然也拥有数万人诸多,但是明显军心不稳,在听说拓米军团万人大军攻伐而来之时,顿时吓的面色土灰,畏首畏尾不敢再战。
要答应这个万人军团必须要干一场漂亮仗,要不就不用去向附庸的这些部族能够帮助自己了。
这样的事情何小羽想的很明白也很清楚,所以他决定对敌军发动奇袭,要说,如果敌方一万人全部挺进过来的话,何小羽绝对不敢袭击对方,可现在,对方先锋部队只有两千人。
以万人战团对抗敌方两千人的先锋队,何小羽完全有把握灭杀对方。
新归附的大木勇士大多使用的是木质长矛之类的东西,如同黑木部族一样,那些矛枪也不过只有一米七八左右,正好适合短距离拼杀。
至于那些石锤石斧之类的东西,都是需要精心打磨的,部族当中只有第一勇士或者说族长和个别头人才能够拥有,而且,石锤这样的兵器很重,一般人根本挥舞不动。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何小羽决定不配备别的武器,所有人全部用最顺手的长矛。
木质长矛虽然不长,对付马队肯定不行,但是对抗一般的步兵却能够起到非常有效的作用。
双方对战当中,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进行拼杀,而且这种方法越简单越好。
比如说双方对战当中,如果对方用的是大刀,而另一方用的是长毛,那么在武器长短之上,长矛可以很容易的刺在对方身上,而对方却不见得就能砍伤长矛兵。
所以,用长矛作战还是很占便宜的。
整整一万多人的战队,如果全部冲过去用长矛捅,那会是个什么概念,肯定会让所有人惊心胆寒。
这一战何小羽要完胜对方,更要打出士气,所以他将整编过来的一万多黑木青年军全部用上战场,也不需要什么打法,只是让这些士兵在占有地利优势的前提下,疯狂的冲击。
而面对此次任务的拓米国主将福布斯将军,却在何小羽要完虐他们的时候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个傲慢的将军本身便是锻体境界,只差一毫便入巅峰境界。
在整个战团当中都算是顶尖的战将,此次隆美尔竟然派遣他来攻打这些蛮族残兵,而不是作为主力部队去攻打大石城,这让他有点气不顺。
而且,就之前的作战情况来说,灭杀这几万蛮族士兵根本不需要出动精锐战队,只要将轻步兵派过去随意一冲,对方肯定人仰马翻。
所以,先锋部队派出去的两千人都是一些轻装便行的轻步兵,这些人穿着简单的皮质铠甲,每个人的背上插着几把可以投挣的矛枪,除此之外就只有一把短剑防身了。
不过,即便如此这帮人也很得意,他们是拓米帝国的战团,虽然只是最弱的轻步兵,但是对于满足来说,他们也足以骄傲。
尤其是两个千人队长,他们两个人的实力都是御气境界,虽然刚刚踏入这一境界,但是对于蛮族这些根本就不懂得修炼真气的野蛮人来说,他们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对付向前冲锋,根本蔑视一切,蛮族有太多的野蛮人死在他们手上了,他们觉得自己拥有足够骄傲的资本。
何小羽所在的山丘,他只带着属于自己的勇士作战,其余的便是十几位其他部族的族长,这些人处于观望状态,其实来说,这些人只是何小羽请来观战的。
从下方看上去的话,只能看到何小羽部队的一千多人和那堵高高的石头城墙,而这些人后面那一万多人的蛮族勇士则被隐藏在石墙之后,根本无法察觉。
拓米帝国的两位千人队长相视一笑,这样的野蛮人根本不足以让他们投挣矛枪攻击,只需要冲过去就可以完全灭杀。
“你先上还是我先上。”一个军官对另一个军官说道。
听他那口气,这次战斗仿佛和在大石城前一摸一样,只是攥人头而已。
另外那名军官笑了笑道:“谢谢队长大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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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米国的万人军团可不是蛮族军团可以比拟的,拓米国拥有数千年的历史,他们的武道同样十分可怕,而且军团的整体战斗力,和兵种之间的配合都十分默契也十分强大。
虽然只是一个万人军团,却要抵得上蛮族数万精锐勇士,这就是拓米帝国的可怕之处。
灭杀了布达尔之后,何小羽已经统一了大木部族,将那些勇士和族人全部编入到了黑木部族,黑木部族一下壮大到了数万人的规模,当中的勇士达到一万多人。
即便如此,光凭这一万多人要对抗拓米万人大军,恐怕还是会十分困难。
至于蛮族其他部族的队伍,虽然也拥有数万人诸多,但是明显军心不稳,在听说拓米军团万人大军攻伐而来之时,顿时吓的面色土灰,畏首畏尾不敢再战。
要答应这个万人军团必须要干一场漂亮仗,要不就不用去向附庸的这些部族能够帮助自己了。
这样的事情何小羽想的很明白也很清楚,所以他决定对敌军发动奇袭,要说,如果敌方一万人全部挺进过来的话,何小羽绝对不敢袭击对方,可现在,对方先锋部队只有两千人。
以万人战团对抗敌方两千人的先锋队,何小羽完全有把握灭杀对方。
新归附的大木勇士大多使用的是木质长矛之类的东西,如同黑木部族一样,那些矛枪也不过只有一米七八左右,正好适合短距离拼杀。
至于那些石锤石斧之类的东西,都是需要精心打磨的,部族当中只有第一勇士或者说族长和个别头人才能够拥有,而且,石锤这样的兵器很重,一般人根本挥舞不动。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何小羽决定不配备别的武器,所有人全部用最顺手的长矛。
木质长矛虽然不长,对付马队肯定不行,但是对抗一般的步兵却能够起到非常有效的作用。
双方对战当中,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进行拼杀,而且这种方法越简单越好。
比如说双方对战当中,如果对方用的是大刀,而另一方用的是长毛,那么在武器长短之上,长矛可以很容易的刺在对方身上,而对方却不见得就能砍伤长矛兵。
所以,用长矛作战还是很占便宜的。
整整一万多人的战队,如果全部冲过去用长矛捅,那会是个什么概念,肯定会让所有人惊心胆寒。
这一战何小羽要完胜对方,更要打出士气,所以他将整编过来的一万多黑木青年军全部用上战场,也不需要什么打法,只是让这些士兵在占有地利优势的前提下,疯狂的冲击。
而面对此次任务的拓米国主将福布斯将军,却在何小羽要完虐他们的时候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个傲慢的将军本身便是锻体境界,只差一毫便入巅峰境界。
在整个战团当中都算是顶尖的战将,此次隆美尔竟然派遣他来攻打这些蛮族残兵,而不是作为主力部队去攻打大石城,这让他有点气不顺。
而且,就之前的作战情况来说,灭杀这几万蛮族士兵根本不需要出动精锐战队,只要将轻步兵派过去随意一冲,对方肯定人仰马翻。
所以,先锋部队派出去的两千人都是一些轻装便行的轻步兵,这些人穿着简单的皮质铠甲,每个人的背上插着几把可以投挣的矛枪,除此之外就只有一把短剑防身了。
不过,即便如此这帮人也很得意,他们是拓米帝国的战团,虽然只是最弱的轻步兵,但是对于满足来说,他们也足以骄傲。
尤其是两个千人队长,他们两个人的实力都是御气境界,虽然刚刚踏入这一境界,但是对于蛮族这些根本就不懂得修炼真气的野蛮人来说,他们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对付向前冲锋,根本蔑视一切,蛮族有太多的野蛮人死在他们手上了,他们觉得自己拥有足够骄傲的资本。
何小羽所在的山丘,他只带着属于自己的勇士作战,其余的便是十几位其他部族的族长,这些人处于观望状态,其实来说,这些人只是何小羽请来观战的。
从下方看上去的话,只能看到何小羽部队的一千多人和那堵高高的石头城墙,而这些人后面那一万多人的蛮族勇士则被隐藏在石墙之后,根本无法察觉。
拓米帝国的两位千人队长相视一笑,这样的野蛮人根本不足以让他们投挣矛枪攻击,只需要冲过去就可以完全灭杀。
“你先上还是我先上。”一个军官对另一个军官说道。
听他那口气,这次战斗仿佛和在大石城前一摸一样,只是攥人头而已。
另外那名军官笑了笑道:“谢谢队长大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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