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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勃城主展翅飞翔,沿着山壁一直向上,似乎准备直接飞越这山壁,对他来说,这样的情况并没有任何难度。
明夜跟随在后,不过却是比哈勃城主多了一些翅膀,明夜编造的那可怜的身世,正是布拉德的畸形儿,有着数对翅膀,不过按理来说,应该也能够非得更快。
飞越了山壁,原本就是为了飞越山壁,自高空俯视,山壁后是一个长满树木的山谷。
“这地方,可以说是乔凡尼族的后花园,不过也有人称之为乔凡尼族的监狱与陵墓,不过我更希望能够将其打造成后花园。”
哈勃城主带着明夜落到了谷底。左边的灌木丛里,一大群深色羽毛的鸟儿被不速之客惊得飞上天去。一头长得像狼的灰色动物从藏身之处跑出来,猛地冲进旁边的树丛里。原来它正在窥视一只猎物,听到动静,猎物和猎人都跳开了。这个山谷虽然并不像其他的森林那样长满高大的树木,但也郁郁葱葱,十分清秀。山谷形成一道持续的缓坡,一直通向远处。
左边的山峰不断向上攀升。哈勃城主带着明夜在山谷里穿行,眼前越来越开阔。
刚开始落地的那道斜坡,不过是一系列高耸入云的大山的一部分。越往前走,山就越高大,它们仿佛身披五彩的斗篷,绿色、紫红色、淡紫色、金色和靛青色不断变换。
从山谷里看不见山壁外的一切,这里的地形如同一个凹型槽,山谷坐落在山峰的中部,被四处的山壁围绕。
这就是目的地,不知道乔凡尼族是怎样发现的这里,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将其打造成了另一座城堡,明夜跟着哈勃城主走到了一道门前,所有人都向哈勃城主行礼,不过有一个人引起了明夜的注意,因为他口中的称呼。
“父亲,您来了。”
这是一个长着火一般胡须的男人,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仿佛燃烧着的火焰,身穿红色和橙色衣服,料子基本上都是丝绸,看上去浑身散发着光芒。
他右手持剑,模样俊美,若要说与哈勃城主有什么关联,他的眼睛和哈勃城主的一样蓝,眼里跃动着恶魔般的神采。
他的下颚并不丰满,但被胡须遮得严严实实。他的剑上有精美的金色装饰。右手上戴着两枚大戒指,左手上还有一枚,分别镶着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他是布雷斯,哈勃城主的其中一个儿子。
“布拉德是上天的宠儿,有近乎永生不死的能力,但是他们也是被上天诅咒的种族,在我一千多年的生命长河中,一共只有三个儿女,这是布雷斯,我其中一个儿子。”
哈勃城主向明夜介绍了他的其中一个儿子,布雷斯,只是这让明夜很疑惑,哈勃城主为什么会选择将诺宾城暂时托付给明夜,而不让他的儿子去诺宾城主持大局。
“布雷斯,这是阿桐木先生!”
“阿桐木先生您好,我是布雷斯。”
与哈勃城主比起来,布雷斯的优雅,更像一个贵族,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贵族的礼数。
“布雷斯你好,叫我阿桐木就行。”
明夜自然不会真的托大,这对于他来说,又没有任何的好处。(未完待续。)
/> 哈勃城主展翅飞翔,沿着山壁一直向上,似乎准备直接飞越这山壁,对他来说,这样的情况并没有任何难度。
明夜跟随在后,不过却是比哈勃城主多了一些翅膀,明夜编造的那可怜的身世,正是布拉德的畸形儿,有着数对翅膀,不过按理来说,应该也能够非得更快。
飞越了山壁,原本就是为了飞越山壁,自高空俯视,山壁后是一个长满树木的山谷。
“这地方,可以说是乔凡尼族的后花园,不过也有人称之为乔凡尼族的监狱与陵墓,不过我更希望能够将其打造成后花园。”
哈勃城主带着明夜落到了谷底。左边的灌木丛里,一大群深色羽毛的鸟儿被不速之客惊得飞上天去。一头长得像狼的灰色动物从藏身之处跑出来,猛地冲进旁边的树丛里。原来它正在窥视一只猎物,听到动静,猎物和猎人都跳开了。这个山谷虽然并不像其他的森林那样长满高大的树木,但也郁郁葱葱,十分清秀。山谷形成一道持续的缓坡,一直通向远处。
左边的山峰不断向上攀升。哈勃城主带着明夜在山谷里穿行,眼前越来越开阔。
刚开始落地的那道斜坡,不过是一系列高耸入云的大山的一部分。越往前走,山就越高大,它们仿佛身披五彩的斗篷,绿色、紫红色、淡紫色、金色和靛青色不断变换。
从山谷里看不见山壁外的一切,这里的地形如同一个凹型槽,山谷坐落在山峰的中部,被四处的山壁围绕。
这就是目的地,不知道乔凡尼族是怎样发现的这里,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将其打造成了另一座城堡,明夜跟着哈勃城主走到了一道门前,所有人都向哈勃城主行礼,不过有一个人引起了明夜的注意,因为他口中的称呼。
“父亲,您来了。”
这是一个长着火一般胡须的男人,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仿佛燃烧着的火焰,身穿红色和橙色衣服,料子基本上都是丝绸,看上去浑身散发着光芒。
他右手持剑,模样俊美,若要说与哈勃城主有什么关联,他的眼睛和哈勃城主的一样蓝,眼里跃动着恶魔般的神采。
他的下颚并不丰满,但被胡须遮得严严实实。他的剑上有精美的金色装饰。右手上戴着两枚大戒指,左手上还有一枚,分别镶着翡翠、红宝石和蓝宝石。他是布雷斯,哈勃城主的其中一个儿子。
“布拉德是上天的宠儿,有近乎永生不死的能力,但是他们也是被上天诅咒的种族,在我一千多年的生命长河中,一共只有三个儿女,这是布雷斯,我其中一个儿子。”
哈勃城主向明夜介绍了他的其中一个儿子,布雷斯,只是这让明夜很疑惑,哈勃城主为什么会选择将诺宾城暂时托付给明夜,而不让他的儿子去诺宾城主持大局。
“布雷斯,这是阿桐木先生!”
“阿桐木先生您好,我是布雷斯。”
与哈勃城主比起来,布雷斯的优雅,更像一个贵族,他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贵族的礼数。
“布雷斯你好,叫我阿桐木就行。”
明夜自然不会真的托大,这对于他来说,又没有任何的好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