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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连相交了七年,对他掏心掏肺的朋友都能利用感情,说卖就卖的人渣。
“沈老大,如果失败的话,我们可不可以动用那个东西?”沈南云小心翼翼的看着沈德钊。他可捉摸不透这个自己异常崇拜的老大现在究竟是什么心思。
“哪个?哦,你说那个。可以。”沈德钊对此倒是无所谓,反正用那种方法应该也可以颠覆这个世界,就算玩脱了也可以想办法强行脱离。“各位,多多保重。”
四人均是异常感动,视若神明的沈老大居然让他们多保重,这是不是说明了他们在沈老大心中的重要呢?
四人之中,尤以沈南云最为激动。在听到沈德钊话语的那一刻,他早已泪流满面,哽咽着,呜咽道:“沈老大,你更要多多保重,你可是我们生命中的一盏明灯,你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我知道,我都明白。”沈德钊感动的抱住沈南云,在这一刻,二人的灵魂都仿佛得到了升华,所有人都寂静无声的瞻仰着这伟大的爱情。
“还有大家,我都明白。请大家加油吧。”
这简短的话语仿佛赋予了他的七个小伙伴无尽的力量,在Master的光辉指引下,还有什么是他们不能完成的呢?他们坚信,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人能阻挡他们,绝对没有。
在四人一步三回头的爱的注视之下,这本有点悲壮的告别变得愈发悲壮。沈德钊更是被四人的感情感动的泪流满面。
“洪先生,我们应该去哪?”沈德钊擦了擦眼泪,努力的让自己看上去能稍微的端庄的一点。
“红花亭。”洪熙官的回答斩钉截铁。“我在那里还有一个朋友等着见面。如果有他相助,那我们击败马宁儿的把握就又大了不少。”
虽然早就已经知道了那个名字,可沈德钊还是装作不知的问道:“洪先生的那个朋友是?”
“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道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洪熙官的脸上异常的骄傲。
就在他们朝红花亭不断前进的步伐中,顾北景也在克巴的指导之下,取得了一点进步。
红花亭,你们真觉得,自己逃得了吗?
无论如何,就算猛兽再凶猛,也总会有露出破绽,被人扒皮抽骨的那一天,不是么?
PS:“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节选自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先生的《洛丽塔》第一章第一节。我自己又擅自加了一点东西进去,希望纳博科夫先生不要怪罪。就我个人来讲,我是超喜欢这句话的。
其实我的手不太好,尤其是右手,经常打一千几百个字就会有轻微抽筋的症状,但是这一次整篇可以算上一气呵成了,这时候的状态可以说是还不错的。说自己想说,写自己想写,自然舒服,而若是强行凑字数,当然会困难无比,甚至写出来的东西连五毛钱一斤的废纸都不如(女友语)笑。
说自己想说,写自己想写,这不正是每一个人的愿望吗?无论是什么岗位,什么工作,这个理由都是通用的。
就像是我上学期的选修课,论文题目我没一个喜欢的,所以我也就只是在网上大概找了一篇看得过去的文章,删改节选,然后就交上去了。而如果是我自己想要写的,我当然不会如此,就算每天写一点这种,也要坚持完成,无论耗时多久。
是一个连相交了七年,对他掏心掏肺的朋友都能利用感情,说卖就卖的人渣。
“沈老大,如果失败的话,我们可不可以动用那个东西?”沈南云小心翼翼的看着沈德钊。他可捉摸不透这个自己异常崇拜的老大现在究竟是什么心思。
“哪个?哦,你说那个。可以。”沈德钊对此倒是无所谓,反正用那种方法应该也可以颠覆这个世界,就算玩脱了也可以想办法强行脱离。“各位,多多保重。”
四人均是异常感动,视若神明的沈老大居然让他们多保重,这是不是说明了他们在沈老大心中的重要呢?
四人之中,尤以沈南云最为激动。在听到沈德钊话语的那一刻,他早已泪流满面,哽咽着,呜咽道:“沈老大,你更要多多保重,你可是我们生命中的一盏明灯,你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我知道,我都明白。”沈德钊感动的抱住沈南云,在这一刻,二人的灵魂都仿佛得到了升华,所有人都寂静无声的瞻仰着这伟大的爱情。
“还有大家,我都明白。请大家加油吧。”
这简短的话语仿佛赋予了他的七个小伙伴无尽的力量,在Master的光辉指引下,还有什么是他们不能完成的呢?他们坚信,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人能阻挡他们,绝对没有。
在四人一步三回头的爱的注视之下,这本有点悲壮的告别变得愈发悲壮。沈德钊更是被四人的感情感动的泪流满面。
“洪先生,我们应该去哪?”沈德钊擦了擦眼泪,努力的让自己看上去能稍微的端庄的一点。
“红花亭。”洪熙官的回答斩钉截铁。“我在那里还有一个朋友等着见面。如果有他相助,那我们击败马宁儿的把握就又大了不少。”
虽然早就已经知道了那个名字,可沈德钊还是装作不知的问道:“洪先生的那个朋友是?”
“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道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洪熙官的脸上异常的骄傲。
就在他们朝红花亭不断前进的步伐中,顾北景也在克巴的指导之下,取得了一点进步。
红花亭,你们真觉得,自己逃得了吗?
无论如何,就算猛兽再凶猛,也总会有露出破绽,被人扒皮抽骨的那一天,不是么?
PS:“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节选自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先生的《洛丽塔》第一章第一节。我自己又擅自加了一点东西进去,希望纳博科夫先生不要怪罪。就我个人来讲,我是超喜欢这句话的。
其实我的手不太好,尤其是右手,经常打一千几百个字就会有轻微抽筋的症状,但是这一次整篇可以算上一气呵成了,这时候的状态可以说是还不错的。说自己想说,写自己想写,自然舒服,而若是强行凑字数,当然会困难无比,甚至写出来的东西连五毛钱一斤的废纸都不如(女友语)笑。
说自己想说,写自己想写,这不正是每一个人的愿望吗?无论是什么岗位,什么工作,这个理由都是通用的。
就像是我上学期的选修课,论文题目我没一个喜欢的,所以我也就只是在网上大概找了一篇看得过去的文章,删改节选,然后就交上去了。而如果是我自己想要写的,我当然不会如此,就算每天写一点这种,也要坚持完成,无论耗时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