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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于他。
这些,罗林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但是他没有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记在了心里,他在等待着一个时机,然后一股脑地将他们全部倾倒出来。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局势又该如何变幻罗林就不得而知了。
做好自己眼前的每一件事,合适的时候露出沾染血色的獠牙,也是一种变相的自我保护。
保护自我,更是在保护这个国度。
千里走单骑,固然豪壮,却也愚蠢。
集众人之力,合众人之心,将力量都集中在一起,实现心中的伟大抱负,这才是真男儿所为。
数百万大军从兰沙城边界处而过,直接越过缥缈山脉,直线奔向昌翰王国的王都布迪斯!
此战,速度为关键。
只要将速度提升上来了,想要将昌翰王国击败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
昌翰王国不是东源帝国,它的势力比东源帝国就要差得多了,罗林帝国虽然在硬实力上稍稍差了一些,但是胜在人心齐整,只要彼此之间相互协助,必定能够取得丰功伟绩。
一旦将昌翰王国的领地纳入到东源帝国之内,罗林将有能力和东域帝国正大光明地扳扳手腕了。
东源帝国永远是罗林心中的一根刺,他挡住了罗林帝国向前发展的契机,罗林也只能另外寻找其他的办法来弥补了。
形势逐渐变得明朗了,独属于罗林的世界将一点点拓展开来,失败与胜利,所享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用生命做赌注,一举定成败。
生命战歌悠然响起,战斗开始了!
今天,对于昌翰王国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尤其是对于兰沙城的居民而言。
数以百万计的别国军队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地从兰沙城而过,兰沙城的那些达官贵人们居然也毫无反应,甚至连一个安抚民心的告示都没有发布出来。
其实,此刻,在兰沙城城主府内,那些所谓的达官贵人也彻底慌乱了。
他们同样也没有得到国王陛下的诏书今天有一支别国的数百万大军要从这里经过啊!
而且他们走的还不是正道,居然从兰沙城后面的缥缈山脉横跨过去了。
兰沙城的城主多伦斯细细一琢磨,顿时感觉事情有些不大对头了,眼前这样的局面必然是有问题的啊!
多伦斯是兰沙城的城主,更是兰沙城驻军的统帅,手底下掌控着一个满编集团军的兵权,可谓是大权在握住,昌翰王国近三分之一的兵权掌控在他的手中,由此可知这位多伦斯城主,多伦斯统帅的实力。
多伦斯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位极人臣的地步,和这一任昌翰王国的国王吉斯德曼的提拔是分不开的。
在昌翰王国中,每任国王必定都会挑选几个心腹,分派四方,让他们为自己守卫边疆,守卫江山。
多伦斯就是被昌翰王国的这一任国王吉斯德曼选中的将才。
回望自己的一生,多伦斯没有什么遗憾,生在贫民窟的他,如果没有意外,今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发一笔小财,衣食无忧。
确实,这也是他自小的愿望,那个时候多单纯啊,想着若是每天都能吃到肉就好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的自己确实可笑,却无比真挚。
后来,由于家庭负担太过于沉重,无法供养太多的孩子了,有一次多伦斯无意间听见自己的父母谈话,说是要将自己卖给奴隶贩子。
当时的多伦斯才十五岁,个头勉强到了一米四,常年饱受饥饿的身体显得十分瘦小。
为了不成为卑贱的奴隶,多伦斯选择了逃跑,他在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就离开了。
后来,钱花完了,他过上了乞讨的日子,每天和恶狗争夺食物,往往为了一块黑面包都要被打的头破血流的。
那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至今多伦斯都愿意再去回想了。
后来,他的运气来了,有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微服出游,遭遇到了刺客,当时多伦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硬生生地挡在了吉斯德曼身前,使得那位吉斯德曼国王得以安然无恙地逃生。
胸口被戳出个大窟窿,很多医生大夫都说他必死无疑了,活不过三天了。
可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多伦斯活过了三十天,三百天,三年...
这的确是一个奇迹,或许经常挨打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抗性也说不定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
那位吉斯德曼国王感恩多伦斯为他挡了一剑,封赐他一大笔财富还有一个爵士的贵族头衔。
从人人喊打的乞丐摇身一变成为了尊贵的贵族老爷,虽然只是贵族爵位中最低阶的爵士,但也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被人捅了一刀之后,多伦是仿佛就开窍了,他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又该去做些什么。
他看惯了贫民窟里的世态炎凉,明白人性的复杂。
他这个贵族老爷有几个人会真心尊崇他?
表面上不得不对你行礼,暗地里呢?
下贱的货色,卑贱的乞丐,奴隶....
这些词语就很自然地流露出来了,不要试图揣测人性的真善,那样真的会颠覆你的价值观的。
多伦斯变卖了国王赐予他的诸多宝物,为自己购置了最精良的铠甲和最锋利的长剑,他加入了军队中,因为他的爵士爵位,所以他在军队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照。
再加上,在战场上,多伦斯就是一只狂暴不怕死的野兽,横冲直撞,将敢于阻拦在他身前的人全部杀死。
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后来在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御驾亲征的战役中,多伦斯的勇猛再次引起了这位吉斯德曼国王的注意,渐渐地,这位从贫民窟走出的乞丐开始在昌翰王国中步步高升,一步登天!(未完待续)
制于他。
这些,罗林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但是他没有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记在了心里,他在等待着一个时机,然后一股脑地将他们全部倾倒出来。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局势又该如何变幻罗林就不得而知了。
做好自己眼前的每一件事,合适的时候露出沾染血色的獠牙,也是一种变相的自我保护。
保护自我,更是在保护这个国度。
千里走单骑,固然豪壮,却也愚蠢。
集众人之力,合众人之心,将力量都集中在一起,实现心中的伟大抱负,这才是真男儿所为。
数百万大军从兰沙城边界处而过,直接越过缥缈山脉,直线奔向昌翰王国的王都布迪斯!
此战,速度为关键。
只要将速度提升上来了,想要将昌翰王国击败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
昌翰王国不是东源帝国,它的势力比东源帝国就要差得多了,罗林帝国虽然在硬实力上稍稍差了一些,但是胜在人心齐整,只要彼此之间相互协助,必定能够取得丰功伟绩。
一旦将昌翰王国的领地纳入到东源帝国之内,罗林将有能力和东域帝国正大光明地扳扳手腕了。
东源帝国永远是罗林心中的一根刺,他挡住了罗林帝国向前发展的契机,罗林也只能另外寻找其他的办法来弥补了。
形势逐渐变得明朗了,独属于罗林的世界将一点点拓展开来,失败与胜利,所享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用生命做赌注,一举定成败。
生命战歌悠然响起,战斗开始了!
今天,对于昌翰王国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尤其是对于兰沙城的居民而言。
数以百万计的别国军队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地从兰沙城而过,兰沙城的那些达官贵人们居然也毫无反应,甚至连一个安抚民心的告示都没有发布出来。
其实,此刻,在兰沙城城主府内,那些所谓的达官贵人也彻底慌乱了。
他们同样也没有得到国王陛下的诏书今天有一支别国的数百万大军要从这里经过啊!
而且他们走的还不是正道,居然从兰沙城后面的缥缈山脉横跨过去了。
兰沙城的城主多伦斯细细一琢磨,顿时感觉事情有些不大对头了,眼前这样的局面必然是有问题的啊!
多伦斯是兰沙城的城主,更是兰沙城驻军的统帅,手底下掌控着一个满编集团军的兵权,可谓是大权在握住,昌翰王国近三分之一的兵权掌控在他的手中,由此可知这位多伦斯城主,多伦斯统帅的实力。
多伦斯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位极人臣的地步,和这一任昌翰王国的国王吉斯德曼的提拔是分不开的。
在昌翰王国中,每任国王必定都会挑选几个心腹,分派四方,让他们为自己守卫边疆,守卫江山。
多伦斯就是被昌翰王国的这一任国王吉斯德曼选中的将才。
回望自己的一生,多伦斯没有什么遗憾,生在贫民窟的他,如果没有意外,今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发一笔小财,衣食无忧。
确实,这也是他自小的愿望,那个时候多单纯啊,想着若是每天都能吃到肉就好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的自己确实可笑,却无比真挚。
后来,由于家庭负担太过于沉重,无法供养太多的孩子了,有一次多伦斯无意间听见自己的父母谈话,说是要将自己卖给奴隶贩子。
当时的多伦斯才十五岁,个头勉强到了一米四,常年饱受饥饿的身体显得十分瘦小。
为了不成为卑贱的奴隶,多伦斯选择了逃跑,他在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就离开了。
后来,钱花完了,他过上了乞讨的日子,每天和恶狗争夺食物,往往为了一块黑面包都要被打的头破血流的。
那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至今多伦斯都愿意再去回想了。
后来,他的运气来了,有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微服出游,遭遇到了刺客,当时多伦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硬生生地挡在了吉斯德曼身前,使得那位吉斯德曼国王得以安然无恙地逃生。
胸口被戳出个大窟窿,很多医生大夫都说他必死无疑了,活不过三天了。
可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多伦斯活过了三十天,三百天,三年...
这的确是一个奇迹,或许经常挨打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抗性也说不定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
那位吉斯德曼国王感恩多伦斯为他挡了一剑,封赐他一大笔财富还有一个爵士的贵族头衔。
从人人喊打的乞丐摇身一变成为了尊贵的贵族老爷,虽然只是贵族爵位中最低阶的爵士,但也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被人捅了一刀之后,多伦是仿佛就开窍了,他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又该去做些什么。
他看惯了贫民窟里的世态炎凉,明白人性的复杂。
他这个贵族老爷有几个人会真心尊崇他?
表面上不得不对你行礼,暗地里呢?
下贱的货色,卑贱的乞丐,奴隶....
这些词语就很自然地流露出来了,不要试图揣测人性的真善,那样真的会颠覆你的价值观的。
多伦斯变卖了国王赐予他的诸多宝物,为自己购置了最精良的铠甲和最锋利的长剑,他加入了军队中,因为他的爵士爵位,所以他在军队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照。
再加上,在战场上,多伦斯就是一只狂暴不怕死的野兽,横冲直撞,将敢于阻拦在他身前的人全部杀死。
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后来在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御驾亲征的战役中,多伦斯的勇猛再次引起了这位吉斯德曼国王的注意,渐渐地,这位从贫民窟走出的乞丐开始在昌翰王国中步步高升,一步登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