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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如注。
这是近三年来,霞照市最大的一场雨。天气预报贴心的提醒,不宜出行。
但余欢必须要走。
或者说,逃。
她只带了重要的证件并两件衣服,急匆匆地背着双肩包往外面走。
费力地撑着一把大黑伞,二十四骨,结结实实,伞柄处刻着一个桑字。
桑,是她的小名。
一起长大的人都叫她小桑,唯有祁北杨爱叫她桑桑。
风疾雨斜,风吹起了少女飞扬的裙摆,淡淡的黄色,如同蝶翼般张开,被雨水打湿,又贴下来。
她的腿上还留有淤痕,那是两天前被捏出来的,至今没有消散。
余欢费力地走出了这幢幽深的庭院。
门外,是管家为她叫的车。
在即将踏出门的那一刻,余欢的胳膊忽被人用力往后拉扯,吃痛,雨伞直直地落在地上,沾上泥水。
余欢脸色苍白,惊惧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男人身形高大,高定西装上一丝褶子也没有,眉眼深邃,鼻子高挺,极为英俊标志的一张脸。右眼尾下,是一粒不大不小的痣,平添一份慵懒。
这样好看的一张脸,在余欢眼中,与恶魔无异。
祁北杨。
余欢难以抑制地发抖,唇瓣尽失血色。
祁北杨死死地扣着她的手腕,另一只手轻轻拨开她脸颊旁一缕湿漉漉的发,声音中带着凉薄的笑意:“桑桑,你想去哪儿啊?”
……
余欢猛然睁开眼睛。
那种近乎窒息的感觉逐渐消散,新鲜的空气重新回了这具身体之中。
她剧烈地喘着气,仿佛重活了过来。
窗子没关,飘进来几缕淡雅的花香。余欢租住的这个小区有些年头了,二楼,朝阳,楼下种了满院的蔷薇,从她住进来那天起,一直开到了现在。
余欢花了两分钟的时间,才使自己冷静了下来。
闭一闭眼,她又做噩梦了。
距离她从祁北杨处逃离,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现实比梦要好的多,余欢成功坐上车,离开了霞照市。
大概是过于恐惧,这一个月来,余欢依旧时常梦到自己被祁北杨捉回去的情景。
离开祁北杨后,余欢把手机卡什么的全换了一遍,更是不敢踏进霞照市区一步。
就连这次主校区组织的汇演,她都找了个借口没参加。
为此,赵玉没少找她谈话。
余欢下了床,被褥柔软而温暖,是她喜欢的浅杏色。房间不大,但处处收拾的干净整洁,这是她的小房子,是她的避风港。
不像祁北杨的房间,大,空旷,处处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哪怕空调温度再适宜,被褥再软,余欢躺进去,肌肤都是冷的。
祁北杨对她的执着与爱恋,近乎病态。
而现在,余欢终于摆脱了他。
洗漱完毕,余欢穿着拖鞋穿过客厅,往厨房的方向走去,预备给自己煮碗面吃。睡裙口袋里的手机响起,她一顿,拿出来,垂着眼睛看屏幕上的号码。
松了一口气。
是赵老师。
赵玉声音急促,让余欢现在就赶紧过来主校区——晚上主校区汇演,有一段独舞,原本定了由宋悠悠来跳,谁知道宋悠悠在今早晨扭伤了脚,只能临时换人。
赵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余欢。
这个角色,原本就是想让余欢来跳的。相貌身姿,她都是顶尖的,虽说是大二的学生,但能比的上她的人并不多。
余欢连连推辞:“老师,我最近有些不太舒服——”
“余欢!”赵玉声音严厉了些,打断她的推辞,“现在是特殊时候。”
一年一度的夏末汇演,历来是学生们表现的时候,这是赵玉第一次带队,余欢当然知道这对赵玉来说意味着什么。
余欢咬咬唇,最终点了头:“好的,老师,我马上过去。”
余欢租住的房子在长锦区,公交转地铁再转公交,花了接近两个小时,才到达了主校区。
南影大的文体馆大小仅次于省剧院,大大小小的舞蹈比赛经常在这里举办,以前余欢没少来过这里,对这里了如指掌。
她径直去了后台,宋悠悠已经送去医院了,赵玉迎面上来,将芭蕾服递给她,不由分说地推她去更衣室:“先去拉拉筋,自己练练,下午只彩排一场,晚上五点就要上了。”
余欢的这段舞,就排在第二位。
余欢来的急,没有吃早饭,只喝了包纯奶,凉凉的,滑入胃中,至今仍暖和不起来。
换好练习的衣服,余欢推开了排练室的门。
悠扬的音乐仍放着,真正在跳的没几个,大多数是在闲聊。
余欢推开门,谈话声低了低,同学们转脸看看她,没什么表情,继续聊天。
仿佛余欢只是个空气。
只有韩青青惊喜地扑过来,抱住了她:“呜!欢欢你终于来了啊!”
喜不自胜。
因着祁北杨的关系,余欢在学校里几乎交不到什么朋友——祁北杨的独占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别说异性朋友,就连同性的,都不允许她多交。
余欢几乎没有社交。
大一上半学期还好一些,祁北杨那时并未完全展露本性;可自从做了他女友之后,祁北杨不仅干涉她的社交,也开始管控起余欢的行为。
余欢感觉自己不过是他豢养的一个宠物罢了。
不是没有提出过离开,但……
还好,都过去了。
她还年轻,还有机会补救。
余欢捏了捏韩青青的脸颊,微笑着打趣:“瞧瞧,见了我比看见你男票都亲热,也不怕人吃醋啊。”
韩青青满不在乎:“放心,他心大。”
余欢没有和韩青青聊太久,晚上的汇演很重要,她既然答应了赵老师过来,就一定要做到最好。
绝不会给她丢人。
韩青青与余欢在一起,悄悄说着八卦:“你知道吗?赵锦桑又换男朋友了。”
赵锦桑是同班同学,新入学的时候曾经弄过一次什么校花选举。网络投票制的,前几天,余欢一路遥遥领先,到了最后两天被赵锦桑反超。
最终这校花的头衔也落在了赵锦桑的头上。
不少人私下里议论是赵锦桑刷票,余欢倒不以为然,一个名头而已,不能吃不能喝的,没必要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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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如注。
这是近三年来,霞照市最大的一场雨。天气预报贴心的提醒,不宜出行。
但余欢必须要走。
或者说,逃。
她只带了重要的证件并两件衣服,急匆匆地背着双肩包往外面走。
费力地撑着一把大黑伞,二十四骨,结结实实,伞柄处刻着一个桑字。
桑,是她的小名。
一起长大的人都叫她小桑,唯有祁北杨爱叫她桑桑。
风疾雨斜,风吹起了少女飞扬的裙摆,淡淡的黄色,如同蝶翼般张开,被雨水打湿,又贴下来。
她的腿上还留有淤痕,那是两天前被捏出来的,至今没有消散。
余欢费力地走出了这幢幽深的庭院。
门外,是管家为她叫的车。
在即将踏出门的那一刻,余欢的胳膊忽被人用力往后拉扯,吃痛,雨伞直直地落在地上,沾上泥水。
余欢脸色苍白,惊惧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男人身形高大,高定西装上一丝褶子也没有,眉眼深邃,鼻子高挺,极为英俊标志的一张脸。右眼尾下,是一粒不大不小的痣,平添一份慵懒。
这样好看的一张脸,在余欢眼中,与恶魔无异。
祁北杨。
余欢难以抑制地发抖,唇瓣尽失血色。
祁北杨死死地扣着她的手腕,另一只手轻轻拨开她脸颊旁一缕湿漉漉的发,声音中带着凉薄的笑意:“桑桑,你想去哪儿啊?”
……
余欢猛然睁开眼睛。
那种近乎窒息的感觉逐渐消散,新鲜的空气重新回了这具身体之中。
她剧烈地喘着气,仿佛重活了过来。
窗子没关,飘进来几缕淡雅的花香。余欢租住的这个小区有些年头了,二楼,朝阳,楼下种了满院的蔷薇,从她住进来那天起,一直开到了现在。
余欢花了两分钟的时间,才使自己冷静了下来。
闭一闭眼,她又做噩梦了。
距离她从祁北杨处逃离,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现实比梦要好的多,余欢成功坐上车,离开了霞照市。
大概是过于恐惧,这一个月来,余欢依旧时常梦到自己被祁北杨捉回去的情景。
离开祁北杨后,余欢把手机卡什么的全换了一遍,更是不敢踏进霞照市区一步。
就连这次主校区组织的汇演,她都找了个借口没参加。
为此,赵玉没少找她谈话。
余欢下了床,被褥柔软而温暖,是她喜欢的浅杏色。房间不大,但处处收拾的干净整洁,这是她的小房子,是她的避风港。
不像祁北杨的房间,大,空旷,处处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哪怕空调温度再适宜,被褥再软,余欢躺进去,肌肤都是冷的。
祁北杨对她的执着与爱恋,近乎病态。
而现在,余欢终于摆脱了他。
洗漱完毕,余欢穿着拖鞋穿过客厅,往厨房的方向走去,预备给自己煮碗面吃。睡裙口袋里的手机响起,她一顿,拿出来,垂着眼睛看屏幕上的号码。
松了一口气。
是赵老师。
赵玉声音急促,让余欢现在就赶紧过来主校区——晚上主校区汇演,有一段独舞,原本定了由宋悠悠来跳,谁知道宋悠悠在今早晨扭伤了脚,只能临时换人。
赵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余欢。
这个角色,原本就是想让余欢来跳的。相貌身姿,她都是顶尖的,虽说是大二的学生,但能比的上她的人并不多。
余欢连连推辞:“老师,我最近有些不太舒服——”
“余欢!”赵玉声音严厉了些,打断她的推辞,“现在是特殊时候。”
一年一度的夏末汇演,历来是学生们表现的时候,这是赵玉第一次带队,余欢当然知道这对赵玉来说意味着什么。
余欢咬咬唇,最终点了头:“好的,老师,我马上过去。”
余欢租住的房子在长锦区,公交转地铁再转公交,花了接近两个小时,才到达了主校区。
南影大的文体馆大小仅次于省剧院,大大小小的舞蹈比赛经常在这里举办,以前余欢没少来过这里,对这里了如指掌。
她径直去了后台,宋悠悠已经送去医院了,赵玉迎面上来,将芭蕾服递给她,不由分说地推她去更衣室:“先去拉拉筋,自己练练,下午只彩排一场,晚上五点就要上了。”
余欢的这段舞,就排在第二位。
余欢来的急,没有吃早饭,只喝了包纯奶,凉凉的,滑入胃中,至今仍暖和不起来。
换好练习的衣服,余欢推开了排练室的门。
悠扬的音乐仍放着,真正在跳的没几个,大多数是在闲聊。
余欢推开门,谈话声低了低,同学们转脸看看她,没什么表情,继续聊天。
仿佛余欢只是个空气。
只有韩青青惊喜地扑过来,抱住了她:“呜!欢欢你终于来了啊!”
喜不自胜。
因着祁北杨的关系,余欢在学校里几乎交不到什么朋友——祁北杨的独占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别说异性朋友,就连同性的,都不允许她多交。
余欢几乎没有社交。
大一上半学期还好一些,祁北杨那时并未完全展露本性;可自从做了他女友之后,祁北杨不仅干涉她的社交,也开始管控起余欢的行为。
余欢感觉自己不过是他豢养的一个宠物罢了。
不是没有提出过离开,但……
还好,都过去了。
她还年轻,还有机会补救。
余欢捏了捏韩青青的脸颊,微笑着打趣:“瞧瞧,见了我比看见你男票都亲热,也不怕人吃醋啊。”
韩青青满不在乎:“放心,他心大。”
余欢没有和韩青青聊太久,晚上的汇演很重要,她既然答应了赵老师过来,就一定要做到最好。
绝不会给她丢人。
韩青青与余欢在一起,悄悄说着八卦:“你知道吗?赵锦桑又换男朋友了。”
赵锦桑是同班同学,新入学的时候曾经弄过一次什么校花选举。网络投票制的,前几天,余欢一路遥遥领先,到了最后两天被赵锦桑反超。
最终这校花的头衔也落在了赵锦桑的头上。
不少人私下里议论是赵锦桑刷票,余欢倒不以为然,一个名头而已,不能吃不能喝的,没必要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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