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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再来分卷阅读50(第1页)

“要吃饭了!看看你的爪子多脏?快去洗手。”接过孟九昭手里的瓦什抱起来,好爸爸·布莱克开始催促幼崽去做饭前清洁了。

刚摸完石头就吃饭什么的,在布莱克家的饭桌上——没戏。

不得不说,作为一头原始时代的堪塔斯,布莱克真是太讲究了。

堪塔斯是恐龙的终极进化种,不可能凭空出现,这里会有这么一群堪塔斯,想必是当年某位堪塔斯大贵族侥幸凭借时空胶囊活了下来。搞不好布莱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贵族的后裔呢!

据说堪塔斯身份越高贵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美美的老爸,孟九昭仔细欣赏了一小会儿,然后赶在布莱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饭是角羊汤。

幼崽们带着五头角羊在部落里好生炫耀了一会儿,于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们带回来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喷喷的,上面还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简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带着咸味的果实,可是,如果能再咸点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盐就好了。

有了盐,就可以腌咸菜啦~

嚼着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样的问题。

远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一点,说不定再走远一点,就可以找到盐了。

***

哈鲁失去了他的羊群,习惯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了那次见到的毛衣鸡,灵光一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哈鲁很快的抓了几只鸡热火朝天养了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的鸡仔,他必须再抓一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见到的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让人一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鸡大多了!和他抓到的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的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小心的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的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的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一扫不要紧,他看到了什么?刚刚还在他脑海里的毛衣鸡居然真的又出现了!

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太好了!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下身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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