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金盆夜捣凤仙花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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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这毛似乎是染的,眼睛周围还有一点白色,看来本来的颜色是白色,而且这不是意外,而是有人特意将它染红。”
小老虎也凑了过来,认真地说:“这样很容易被别的狗欺负的。”
“……”且不说小老虎的话,云雁回倒是有些诧异,厉害了,这时候就有宠物美容了吗?
云雁回只在现代看到有人喜欢给狗狗染毛,有一段时间很流行,在街上总被围观,那时候大家还觉得这很新潮。
没想到,宋朝就有这业务了,所以他一开始看到狗时,根本没想到可能是故意染的。
果然流行是个圈,转来转去,都是在复古啊。
这时候郑苹和双宜相携回来了,一看到云雁回一个粉红色的毛团,就一起冲了过来。
“这是什么!!”
云雁回都吓了一跳,“一,一只狗……”
双宜把小狗抢了过来,抱在怀里,享受地蹭了蹭毛,“哎呀,咱们家有狗了。”
郑苹也笑盈盈地说:“我去缝个垫子……”
云雁回:“……”
云雁回:“不是,这是捡来的,好像是别人家的,我还得找到人家送回去呢。”
郑苹和双宜顿时有些惋惜,虽然云雁回看着一只粉红色的狗只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似乎他家阿娘和妹妹都很喜欢。
虽说这只狗很显然是宠物品种的,而且大抵从小接触人所以很亲人,但是她们俩以前在市场上看到宠物狗,可没有这样喜欢的样子,还是染了色的缘故。
“可惜了,挺有意思的小狗。也不知这是怎么染的,你找到了人家问一问啊,我们可以给贝贝染啊。”郑苹饶有兴味地提议。
云雁回:“……您就放过贝贝吧。”
一只黑粉集于一体的熊猫,那还能看吗?
小狗在云雁回家受到了女性的一致喜爱,恨不得搂着它睡觉,而这只小狗不愧是宠物,十分会撒娇,哼哼唧唧,就让人举手投降了。就是战斗力弱了点,被三毛揍得屁滚尿流。
……
到了第二日,云雁回便去打听。
还真被他打听到了,有客商告诉他,这可能是大食商人的女眷养的狗。
大食就是日后的阿拉伯人,早在唐代,中国就有阿拉伯人留居了,还在中国修建了清真寺,他们还将中国文化带到欧洲等地。
宋代,阿拉伯人就更喜欢往中国跑了,来这里做生意。中国人也记载着,大食女性都皮肤白皙,容止闲丽。
云雁回便抱着小狗去大食人的聚居地打听,果然有人为他指了路,这只小狗,是一户常年居住在大宋的大食商人家女眷养的,但是他们之前并不住在东京,而是住在福建泉州一带。
这个大食商人家里养了好些小动物,而且全都染着各种各样的颜色,商人的小女儿是小狗的主人,她出来抱起小狗亲了几口时,云雁回就看到了,她的手上也被染上了各种颜色,不止是红色。
云雁回盯着小女孩的手看,那个商人看到了,就笑呵呵地说:“她们就喜欢弄这些,用各种植物染指甲和猫狗的毛,这只狗就是用凤仙花汁染出来的。”
云雁回恍然,他知道中国古代的女性有用凤仙花汁液染指甲的习惯,但他一时真没反应过来,大食女人会用在猫狗身上。而且,她们似乎还发现了能染出别的颜色的植物,每天在家里闲着没事,就搞美甲……
云雁回一下想到郑苹对这些的喜爱,于是对大食商人说:“请问,我可以购买你妻子女儿们的配方吗?顺便购买一些现成的染指甲原料。”
大食商人吃吃笑了几声,“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吗?当然可以了,你救了我女儿最宠爱的小狗,我相信她会愿意免费提供给你这些东西的。”
而且,实际上这些配方在泉州一文不值,那里的大食女人和宋国女人都知道,而这个实诚的宋国小伙子却想用钱来买,让他觉得笨笨的,有些好笑。
小女孩抱着小狗,点了点头,她基本是在大宋长大的,所以汉话很流利,“是的,哥哥,我让人把配方写给你。”
“您太慷慨了,”云雁回想了想,对小女孩说,“如果用比较硬的材质,镂刻出各种花纹,盖在指甲再进行染色,这样就能有更多花样了,还可以叠加。”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哥哥,你真聪明!”
大食商人的嘴也微微张开了,突然间意识到,这个宋国小伙子绝对不是笨笨的,相反,像他女儿说的,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如果这个小伙子愿意,完全可以用这个方法在宋国的贵妇中赚一笔钱!
或者——千万别告诉他,东京的人都这么会玩儿!
早在来东京之前,就有同行告诉过他,作为大宋的国都,那个城市的人很聪明,在玩乐上有很深的研究,很多流行事物都是从那里发源传播到全国的。而且他们对各种商品也很挑剔,所以,在那里做生意会很赚,可是必须要保障你的质量。
刚才发生的事,似乎在印证他同行所说的话,甚至更为夸张,那个小伙子眼也不眨,就把一个能够赚上一笔的点子给公布了出来。所以他觉得很害怕,万一这是东京人的平均水平……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云雁回笑嘻嘻地接受了小女孩的褒奖,“哥哥是妇女之友。”
下,“这毛似乎是染的,眼睛周围还有一点白色,看来本来的颜色是白色,而且这不是意外,而是有人特意将它染红。”
小老虎也凑了过来,认真地说:“这样很容易被别的狗欺负的。”
“……”且不说小老虎的话,云雁回倒是有些诧异,厉害了,这时候就有宠物美容了吗?
云雁回只在现代看到有人喜欢给狗狗染毛,有一段时间很流行,在街上总被围观,那时候大家还觉得这很新潮。
没想到,宋朝就有这业务了,所以他一开始看到狗时,根本没想到可能是故意染的。
果然流行是个圈,转来转去,都是在复古啊。
这时候郑苹和双宜相携回来了,一看到云雁回一个粉红色的毛团,就一起冲了过来。
“这是什么!!”
云雁回都吓了一跳,“一,一只狗……”
双宜把小狗抢了过来,抱在怀里,享受地蹭了蹭毛,“哎呀,咱们家有狗了。”
郑苹也笑盈盈地说:“我去缝个垫子……”
云雁回:“……”
云雁回:“不是,这是捡来的,好像是别人家的,我还得找到人家送回去呢。”
郑苹和双宜顿时有些惋惜,虽然云雁回看着一只粉红色的狗只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似乎他家阿娘和妹妹都很喜欢。
虽说这只狗很显然是宠物品种的,而且大抵从小接触人所以很亲人,但是她们俩以前在市场上看到宠物狗,可没有这样喜欢的样子,还是染了色的缘故。
“可惜了,挺有意思的小狗。也不知这是怎么染的,你找到了人家问一问啊,我们可以给贝贝染啊。”郑苹饶有兴味地提议。
云雁回:“……您就放过贝贝吧。”
一只黑粉集于一体的熊猫,那还能看吗?
小狗在云雁回家受到了女性的一致喜爱,恨不得搂着它睡觉,而这只小狗不愧是宠物,十分会撒娇,哼哼唧唧,就让人举手投降了。就是战斗力弱了点,被三毛揍得屁滚尿流。
……
到了第二日,云雁回便去打听。
还真被他打听到了,有客商告诉他,这可能是大食商人的女眷养的狗。
大食就是日后的阿拉伯人,早在唐代,中国就有阿拉伯人留居了,还在中国修建了清真寺,他们还将中国文化带到欧洲等地。
宋代,阿拉伯人就更喜欢往中国跑了,来这里做生意。中国人也记载着,大食女性都皮肤白皙,容止闲丽。
云雁回便抱着小狗去大食人的聚居地打听,果然有人为他指了路,这只小狗,是一户常年居住在大宋的大食商人家女眷养的,但是他们之前并不住在东京,而是住在福建泉州一带。
这个大食商人家里养了好些小动物,而且全都染着各种各样的颜色,商人的小女儿是小狗的主人,她出来抱起小狗亲了几口时,云雁回就看到了,她的手上也被染上了各种颜色,不止是红色。
云雁回盯着小女孩的手看,那个商人看到了,就笑呵呵地说:“她们就喜欢弄这些,用各种植物染指甲和猫狗的毛,这只狗就是用凤仙花汁染出来的。”
云雁回恍然,他知道中国古代的女性有用凤仙花汁液染指甲的习惯,但他一时真没反应过来,大食女人会用在猫狗身上。而且,她们似乎还发现了能染出别的颜色的植物,每天在家里闲着没事,就搞美甲……
云雁回一下想到郑苹对这些的喜爱,于是对大食商人说:“请问,我可以购买你妻子女儿们的配方吗?顺便购买一些现成的染指甲原料。”
大食商人吃吃笑了几声,“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吗?当然可以了,你救了我女儿最宠爱的小狗,我相信她会愿意免费提供给你这些东西的。”
而且,实际上这些配方在泉州一文不值,那里的大食女人和宋国女人都知道,而这个实诚的宋国小伙子却想用钱来买,让他觉得笨笨的,有些好笑。
小女孩抱着小狗,点了点头,她基本是在大宋长大的,所以汉话很流利,“是的,哥哥,我让人把配方写给你。”
“您太慷慨了,”云雁回想了想,对小女孩说,“如果用比较硬的材质,镂刻出各种花纹,盖在指甲再进行染色,这样就能有更多花样了,还可以叠加。”
小女孩睁大了眼睛,“哥哥,你真聪明!”
大食商人的嘴也微微张开了,突然间意识到,这个宋国小伙子绝对不是笨笨的,相反,像他女儿说的,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如果这个小伙子愿意,完全可以用这个方法在宋国的贵妇中赚一笔钱!
或者——千万别告诉他,东京的人都这么会玩儿!
早在来东京之前,就有同行告诉过他,作为大宋的国都,那个城市的人很聪明,在玩乐上有很深的研究,很多流行事物都是从那里发源传播到全国的。而且他们对各种商品也很挑剔,所以,在那里做生意会很赚,可是必须要保障你的质量。
刚才发生的事,似乎在印证他同行所说的话,甚至更为夸张,那个小伙子眼也不眨,就把一个能够赚上一笔的点子给公布了出来。所以他觉得很害怕,万一这是东京人的平均水平……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云雁回笑嘻嘻地接受了小女孩的褒奖,“哥哥是妇女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