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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人的色泽。
“很美味。”像是感谢一场馈赠,他满足地自言自语。
缓缓的轻笑起来,目光重新恢复到那种平静温柔,脸上的肤色依旧白皙光洁,浅淡的碎发在灯光下闪耀着神圣的光晕,蓝眼清透干净,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广袤的天,毫无阴霾,他发自真心地微笑着,除了唇上那一抹未擦干的浅色水渍,整个人显得圣洁又恬静。
缓缓伸出垂落在一侧的受伤的手,那个不大不小的伤口依旧那么狰狞,没有滴血,却也没有丝毫愈合,他只是笑了一下,下一秒,伤口便被一阵白光覆盖,黑气缓缓散去,留下光洁平整的肌肤。
果然。
你一直,是我最好的魔药啊...
茱莉安不知道的是,如果小时候,最懵懂无知的他,没有这样一个小太阳陪在身边,失去了父亲,被同学无休止欺辱,那么,在某一刻,尤尼克,真的会,彻底蜕变成她所知道的,那阴沉冷血的诺克顿。
可是人生的路上,哪怕是一颗小石子不经意的路过,改变了脚步的些微角度,也许在下一秒,都会有着不同的遇见。
茱莉安不明白她的出现,到底是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却依稀有着一种直觉。
也许只是庆幸童年的那场意外相识,有了她,他的回忆突然多了有趣和温暖,每天吃的饱饱的,玩的很开心,穿得很干净。而如果没有那一场嚎啕大哭,他的父亲也许不会最终触动,选择留下等他长大。
有人说,从小缺少爱的孩子,也学不会去爱别人,因为他从来不知道被爱的感觉,因此无法明白个中滋味。而现在,他感受过温柔,体会过关心,明白别离的苦,知晓了有依靠的安心,也正品尝恋慕的酸甜——当他想爱上一个人,只能是她,拥有他最痛苦和最幸福时刻的人。
因为,这是命运。
所谓命运就是,在最恰当的时间点,遇到,并喜欢上,最适合的那个人。
那颗被车轮碾落的石子,敲开了一池春水,阳光在水面波纹状散开,水草温柔地轻逸,而鱼群,也从此有了不同的游走轨迹。
“就这样,一直在一起。”
他这么真切的祈求着,只有他自己知道,现在外人看似乎温柔平静,甚至是斯文绅士的他,有时候也会因为童年的影响,而变得偏激暴虐,在心底泛出片片不祥的欲念,不愿意被这样的情绪所左右,也不愿意将那可怕的一面展现给她,他是不会愿意伤她的,哪怕伤害自己,只是,太过痛苦的话,他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或许哪一天,就...
...
“一刀一个小朋友啊!”
茱莉安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偶尔发出了这样的评价。
身后是收拾的干净整洁的卧室,多重的床褥层层叠叠,铺展在大大的雕花木床上,一层一层,垂落到柔软的地毯上,窗台上还细心的放着新鲜的花枝,是从森林不远处采摘而来,厚重的窗帘整洁如新,而透过里层洁白的纱帘时,连阳光都变得温柔无比。
而坐在窗前写写画画的女孩,却无暇享受这样的午后。
距离那天过去已经是两天了,茱莉安将关于那本书的记忆认真的誊写,生怕错过什么,不停的从脑中挖掘故事的走向,还原时间点和人物,以及发生的地点概况,想到有什么细节后,再一点点填补上,幸好上一世她的最后一天才看的这本书,并且也只看了这一本,不然她也许会回忆得更艰难。
写故事远比看故事更为艰难,两天过去,才将故事大概时间线写完,还有许多情节没有补充,她挠着头发,发现脑袋里的情节倒是记得挺清楚的,就是写起来实在太慢!
一边写,一边在心里骂,这个凑不要脸的,票谁不好,要票她的好盆友拉菲依,还借着自己的能力掀起开后宫,简直丧心病狂,貌似对弗朗宁都下手了!哦是把他...禁锢成原型干掉了!
摔!
为什么来着,难道是因为公主喜欢弗朗宁...她回想起那个温柔的姑娘,的确是似乎对弗朗宁有好感...先把记得的写上,别瞎想...
刷刷刷。
写到第三十张羊皮纸的时候,笔尖在纸面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空白,好吧,墨水没了。
啊!是时候做出来打字机了!她有些抓狂的想。
甩开笔,才发现手有点抖,连着写了这么久,太累了!不行,她得休息一下,这样想着,她从椅子上站起身,离开了工作了一下午的桌面。面向窗户,伸展肢体的时候,她想,难道这个剧情,就是上天给她的最大金手指,不然,为什么感觉像是印在了脑子里呢?
扣扣扣。
这时,门口响起敲门声。
魅人的色泽。
“很美味。”像是感谢一场馈赠,他满足地自言自语。
缓缓的轻笑起来,目光重新恢复到那种平静温柔,脸上的肤色依旧白皙光洁,浅淡的碎发在灯光下闪耀着神圣的光晕,蓝眼清透干净,仿佛一眼就能看到广袤的天,毫无阴霾,他发自真心地微笑着,除了唇上那一抹未擦干的浅色水渍,整个人显得圣洁又恬静。
缓缓伸出垂落在一侧的受伤的手,那个不大不小的伤口依旧那么狰狞,没有滴血,却也没有丝毫愈合,他只是笑了一下,下一秒,伤口便被一阵白光覆盖,黑气缓缓散去,留下光洁平整的肌肤。
果然。
你一直,是我最好的魔药啊...
茱莉安不知道的是,如果小时候,最懵懂无知的他,没有这样一个小太阳陪在身边,失去了父亲,被同学无休止欺辱,那么,在某一刻,尤尼克,真的会,彻底蜕变成她所知道的,那阴沉冷血的诺克顿。
可是人生的路上,哪怕是一颗小石子不经意的路过,改变了脚步的些微角度,也许在下一秒,都会有着不同的遇见。
茱莉安不明白她的出现,到底是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却依稀有着一种直觉。
也许只是庆幸童年的那场意外相识,有了她,他的回忆突然多了有趣和温暖,每天吃的饱饱的,玩的很开心,穿得很干净。而如果没有那一场嚎啕大哭,他的父亲也许不会最终触动,选择留下等他长大。
有人说,从小缺少爱的孩子,也学不会去爱别人,因为他从来不知道被爱的感觉,因此无法明白个中滋味。而现在,他感受过温柔,体会过关心,明白别离的苦,知晓了有依靠的安心,也正品尝恋慕的酸甜——当他想爱上一个人,只能是她,拥有他最痛苦和最幸福时刻的人。
因为,这是命运。
所谓命运就是,在最恰当的时间点,遇到,并喜欢上,最适合的那个人。
那颗被车轮碾落的石子,敲开了一池春水,阳光在水面波纹状散开,水草温柔地轻逸,而鱼群,也从此有了不同的游走轨迹。
“就这样,一直在一起。”
他这么真切的祈求着,只有他自己知道,现在外人看似乎温柔平静,甚至是斯文绅士的他,有时候也会因为童年的影响,而变得偏激暴虐,在心底泛出片片不祥的欲念,不愿意被这样的情绪所左右,也不愿意将那可怕的一面展现给她,他是不会愿意伤她的,哪怕伤害自己,只是,太过痛苦的话,他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或许哪一天,就...
...
“一刀一个小朋友啊!”
茱莉安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偶尔发出了这样的评价。
身后是收拾的干净整洁的卧室,多重的床褥层层叠叠,铺展在大大的雕花木床上,一层一层,垂落到柔软的地毯上,窗台上还细心的放着新鲜的花枝,是从森林不远处采摘而来,厚重的窗帘整洁如新,而透过里层洁白的纱帘时,连阳光都变得温柔无比。
而坐在窗前写写画画的女孩,却无暇享受这样的午后。
距离那天过去已经是两天了,茱莉安将关于那本书的记忆认真的誊写,生怕错过什么,不停的从脑中挖掘故事的走向,还原时间点和人物,以及发生的地点概况,想到有什么细节后,再一点点填补上,幸好上一世她的最后一天才看的这本书,并且也只看了这一本,不然她也许会回忆得更艰难。
写故事远比看故事更为艰难,两天过去,才将故事大概时间线写完,还有许多情节没有补充,她挠着头发,发现脑袋里的情节倒是记得挺清楚的,就是写起来实在太慢!
一边写,一边在心里骂,这个凑不要脸的,票谁不好,要票她的好盆友拉菲依,还借着自己的能力掀起开后宫,简直丧心病狂,貌似对弗朗宁都下手了!哦是把他...禁锢成原型干掉了!
摔!
为什么来着,难道是因为公主喜欢弗朗宁...她回想起那个温柔的姑娘,的确是似乎对弗朗宁有好感...先把记得的写上,别瞎想...
刷刷刷。
写到第三十张羊皮纸的时候,笔尖在纸面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空白,好吧,墨水没了。
啊!是时候做出来打字机了!她有些抓狂的想。
甩开笔,才发现手有点抖,连着写了这么久,太累了!不行,她得休息一下,这样想着,她从椅子上站起身,离开了工作了一下午的桌面。面向窗户,伸展肢体的时候,她想,难道这个剧情,就是上天给她的最大金手指,不然,为什么感觉像是印在了脑子里呢?
扣扣扣。
这时,门口响起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