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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说有趣的事儿,但是有一条,要是不能让大伙儿满意,这酒就不能交给他。”
“行!就按你说的办。”从刚才开始,哥伦卡夏的就眼睛直勾勾盯着水壶,脑子连过都没过,当即满口答应。
“就这么办吧。”
“同意。”
“……酒没了……还要讲故事……”加思满腹委屈的缩在帐篷角落里,眼看众人都答应了,只能勉勉强强的随大流了。
“那从我开始。”
杰尔因当即坐回了地铺上,咬了一口牛肉,嘴里嚼了几下,有些怅然的说道:
“我今年四十七岁,从军二十多年,一点不夸张的说,就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不过也没有办法,我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又习惯了军营里的生活,要我去做雇佣兵,打死也不干!陛下待我们战士真是不薄,我不怎么会理财,现在家里也颇有些产业,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儿子。”
一边说着,他从衣兜中掏出黄澄澄的半块心形水晶,目光柔和的说道:
“我爱我的妻子,我视她如同珍宝,但是没想到,她竟会先一步蒙主召唤……这水晶就是当时我送给她的订婚礼物,她去世后,我亲自把它一分为二。另外半块在我女儿手里,我答应她,一定会把完整的水晶送给她。”
亚雷默不作声的望向那半块水晶,发现其中断裂的位置上,镌刻着组成露易丝的字符,下意识便脱口而出:
“露易丝……您的妻子?”
“是女儿。”
杰尔因士官长举起了水壶,强打起精神说道:“我说完了,能不能喝?”
无人反对……
他拿起水壶猛灌了一口后,将其递给了哥伦卡夏。
“轮到我了。”
哥伦卡夏兴高采烈的抓在手里,清咳了两嗓子,微笑着说道:
“我今年三十八岁,除了在北境战场上失去一只耳朵外,一切都很好。现在家里有几个大庄园,每年也能有几十万的收入,加上我的薪金,也算得上是年入百万的富翁了。我的儿子很聪明,我请了六名家庭教师,给他最好的教育,亲自教他剑术,他比谁都学的快。我这辈子恐怕止步于此了,但是他肯定会比我强。”
说完,他有样学样的举起了水壶:
“我能喝吗?”
依旧无人反对……
一番周转后,加思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水壶,讪笑着说道:
“我的经历可没你们那么励志,今年三十五岁,身上存不住一分钱,到现在还没娶妻生子,就是因为喜欢赌钱。以前也不是没有发过财,但是赌来的东西,来得快去得更快……等回去就戒赌了,到时候各位借点钱,让我先把人生大事解决了吧……我都这么惨了,能喝么?”
“你真戒赌一切都好说。”
斯内克冷不丁来了一句,眼瞅着对方喝完,才把水壶拿到了手里:
“我是个小贵族世家的次子,注定与爵位无缘,原本是打算跟着叔父经商,后来发现我很有战士的天分,就把我送进了佣兵团。我从十五岁开始当佣兵,一直到二十一岁,那个时候正式完成了兵刃固化,团长认为我有进阶天灾的潜力,便倾尽一切培养我……
我也没有让他失望,两年内成为了佣兵团唯一的天灾骑士。为了报答他的恩惠,我替他卖了十年命,今年刚好第十年。值得讽刺的是,我那贵族哥哥现在居然唯我马首是瞻,说到底,普通贵族怎么比得了骑士爵。我感谢命运的安排,如果当初是我继承爵位,很可能就和我那哥哥一样虚弱肥胖。”
到目前为止最励志的一位,有什么理由不让他喝呢?
安尼特从他手中接过水壶,脸山闪过一丝阴霾,有些畏缩的说道:
“我说实话,你们可不准嘲笑我……我是农夫的儿子,自小在农田里长大,一直喜欢着镇上青梅竹马的女孩。可是等我到了十六岁,才知道她早和镇上的贵族订了婚,那时候我就哭着问父亲,为什么他不去订婚……”
说到这里,他两只手下意识抓住了衣襟,指节因为用力显得发白: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父亲露出的那种自卑和无奈……我发誓要改变这一切,所以拼命的努力,因为营养不够好几次差点死在训练场上……后来,我遇到了恩尽一生的恩师,他看我可怜,便给我食物,教我剑术,还资助我一笔钱去求学……后来学业有成,再也看不上镇里的村姑,可我的恩师却因为没钱治病死了……”
泪水滑过他的脸颊,滴落在地面的毛毯上,继续哽咽着说道:
“我还什么也没来得及为他做……所以,我讨厌所有的有钱人和贵族,为什么他们可以活的那么自在,而老师那样的好人却要死。”(未完待续。。)
可以说说有趣的事儿,但是有一条,要是不能让大伙儿满意,这酒就不能交给他。”
“行!就按你说的办。”从刚才开始,哥伦卡夏的就眼睛直勾勾盯着水壶,脑子连过都没过,当即满口答应。
“就这么办吧。”
“同意。”
“……酒没了……还要讲故事……”加思满腹委屈的缩在帐篷角落里,眼看众人都答应了,只能勉勉强强的随大流了。
“那从我开始。”
杰尔因当即坐回了地铺上,咬了一口牛肉,嘴里嚼了几下,有些怅然的说道:
“我今年四十七岁,从军二十多年,一点不夸张的说,就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不过也没有办法,我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又习惯了军营里的生活,要我去做雇佣兵,打死也不干!陛下待我们战士真是不薄,我不怎么会理财,现在家里也颇有些产业,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儿子。”
一边说着,他从衣兜中掏出黄澄澄的半块心形水晶,目光柔和的说道:
“我爱我的妻子,我视她如同珍宝,但是没想到,她竟会先一步蒙主召唤……这水晶就是当时我送给她的订婚礼物,她去世后,我亲自把它一分为二。另外半块在我女儿手里,我答应她,一定会把完整的水晶送给她。”
亚雷默不作声的望向那半块水晶,发现其中断裂的位置上,镌刻着组成露易丝的字符,下意识便脱口而出:
“露易丝……您的妻子?”
“是女儿。”
杰尔因士官长举起了水壶,强打起精神说道:“我说完了,能不能喝?”
无人反对……
他拿起水壶猛灌了一口后,将其递给了哥伦卡夏。
“轮到我了。”
哥伦卡夏兴高采烈的抓在手里,清咳了两嗓子,微笑着说道:
“我今年三十八岁,除了在北境战场上失去一只耳朵外,一切都很好。现在家里有几个大庄园,每年也能有几十万的收入,加上我的薪金,也算得上是年入百万的富翁了。我的儿子很聪明,我请了六名家庭教师,给他最好的教育,亲自教他剑术,他比谁都学的快。我这辈子恐怕止步于此了,但是他肯定会比我强。”
说完,他有样学样的举起了水壶:
“我能喝吗?”
依旧无人反对……
一番周转后,加思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水壶,讪笑着说道:
“我的经历可没你们那么励志,今年三十五岁,身上存不住一分钱,到现在还没娶妻生子,就是因为喜欢赌钱。以前也不是没有发过财,但是赌来的东西,来得快去得更快……等回去就戒赌了,到时候各位借点钱,让我先把人生大事解决了吧……我都这么惨了,能喝么?”
“你真戒赌一切都好说。”
斯内克冷不丁来了一句,眼瞅着对方喝完,才把水壶拿到了手里:
“我是个小贵族世家的次子,注定与爵位无缘,原本是打算跟着叔父经商,后来发现我很有战士的天分,就把我送进了佣兵团。我从十五岁开始当佣兵,一直到二十一岁,那个时候正式完成了兵刃固化,团长认为我有进阶天灾的潜力,便倾尽一切培养我……
我也没有让他失望,两年内成为了佣兵团唯一的天灾骑士。为了报答他的恩惠,我替他卖了十年命,今年刚好第十年。值得讽刺的是,我那贵族哥哥现在居然唯我马首是瞻,说到底,普通贵族怎么比得了骑士爵。我感谢命运的安排,如果当初是我继承爵位,很可能就和我那哥哥一样虚弱肥胖。”
到目前为止最励志的一位,有什么理由不让他喝呢?
安尼特从他手中接过水壶,脸山闪过一丝阴霾,有些畏缩的说道:
“我说实话,你们可不准嘲笑我……我是农夫的儿子,自小在农田里长大,一直喜欢着镇上青梅竹马的女孩。可是等我到了十六岁,才知道她早和镇上的贵族订了婚,那时候我就哭着问父亲,为什么他不去订婚……”
说到这里,他两只手下意识抓住了衣襟,指节因为用力显得发白: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父亲露出的那种自卑和无奈……我发誓要改变这一切,所以拼命的努力,因为营养不够好几次差点死在训练场上……后来,我遇到了恩尽一生的恩师,他看我可怜,便给我食物,教我剑术,还资助我一笔钱去求学……后来学业有成,再也看不上镇里的村姑,可我的恩师却因为没钱治病死了……”
泪水滑过他的脸颊,滴落在地面的毛毯上,继续哽咽着说道:
“我还什么也没来得及为他做……所以,我讨厌所有的有钱人和贵族,为什么他们可以活的那么自在,而老师那样的好人却要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