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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
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